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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1 18:23:09 股吧网页版
双达股份: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1


公告编号:2023-070

证券代码:873805 证券简称:双达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江苏双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制
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江苏双达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江苏双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各

公告编号:2023-070

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负有切实履行维护公司资金、资产安全的法定义务。

第五条 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及《江苏双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及时偿还公司对其承担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季度检查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八条 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当对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23-070

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九条 公司应对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已经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自查。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应及时完成整改,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十条 公司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公司资金,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用于抵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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