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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03 17:09:13 股吧网页版
恒道医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03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73870 证券简称:恒道医药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恒道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南京恒道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公告编号:2024-00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草案,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

(三)审核需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向战略委员会提出议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决策所需的公司资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所提议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需要董事会决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公告编号:2024-006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及专业咨询顾问、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在征得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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