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6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3936 证券简称:金龙电机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2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叶锦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2,592,724 股,占公司股本的 34.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春连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5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叶叶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369,6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4.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汪小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5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叶惠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潘玲慧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11
提名金惟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尹兰香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梁振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
长叶锦武主持。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正常换届选举,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叶锦武先生、李春连女士、叶叶先生、汪小岳先生、叶惠琴女士、潘玲慧女士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查,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董事的任职要求,提名程序合法。
公告编号:202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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