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873936 证券简称:金龙电机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81516149。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Jinlong Electrical Machinery Stock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金清大道西 999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
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在公司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充分利用自身拥有的财
力、物力和人力,以最佳的资源配置,通过合法正当的竞争,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为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及股东持有的股份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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