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郭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制度》等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和生产经营发展,全体监事
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和 2024 年度工作规划,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编制了《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年实际运营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年度的经营目标和计划,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767.86 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4,018.8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075.22 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公司拟不进行2023 年度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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