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30 15:52:09 股吧网页版
金龙电机: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30


公告编号:2024-096

证券代码:873936 证券简称:金龙电机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4-096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936 金龙电机 2024 年 10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并经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此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持续督导协议书》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将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

公告编号:2024-096

导协议操作指南》,公司拟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拟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拟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变更持续督导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由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法人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