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7
公告编号:2023-060
证券代码:874095 证券简称:圣泰材料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河北圣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圣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北圣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根据公司的实际状况并逐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各项条件。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股票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实施战略布局、改善自身资本结构、减少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
公告编号:2023-060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制定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五、针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就本次发行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拟订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关承诺,相关责任主体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了相应承诺,前述应对措施及相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针对《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其他有关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就本次发行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还出具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及相关事宜的相关承诺等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60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针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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