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7
证券代码:874095 证券简称:圣泰材料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河北圣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095 圣泰材料 2023 年 1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公司自设立以来,依法进行规范运作,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根据公司的实际状况并逐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初步认为,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各项条件。
(二)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资格与条件,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未
来发展战略,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对于上市前形成的可供分配的滚存利润,公司拟按如下方案处置: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审议《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五)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及承诺。
(六)审议《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出具其他有关承诺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了相关承诺。
(七)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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