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4095 证券简称:圣泰材料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河北圣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圣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北圣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反应了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年报编制、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内部管理制度。2023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听取了公司对相关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现有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2023 年度不予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经营资金需求、提高盈利能力起到积极作用,有益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4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与《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并撤回申请材料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情况,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真研究后所作的决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本次终止上市并撤回上市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与《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针对《关于确定公司 2024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关于确定公司 2024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参照行业薪资水平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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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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