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18 10:23:39 股吧网页版
ST鸿达退市,公司股票和可转债3月18日同时摘牌
来源:澎湃新闻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02,ST鸿达)3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128085,鸿达转债)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4年3月18日被深交所摘牌。

  《证券时报》称,A股历史上被强制退市的转债只有搜特转债和蓝盾转债,随着鸿达转债提前锁定了退市情形,这将可能是A股历史上第三只被强制退市的可转债,也可能将是2024年第一只退市的可转债。

  公告提示,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退市可转债自交易所摘牌后至挂牌期间不得实施转股、赎回、回售等操作,挂牌后需重新提交转股、赎回、回售等相关信息。投资者已提交转股、赎回、回售等操作申请,摘牌前未实施完成的,需待可转债在股转公司挂牌后重新提交操作申请,敬请投资者注意。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违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ST鸿达,原名鸿达兴业,曾用名“金材股份”,初始名“江苏琼花”,是一家氯碱类基础化工原料生产型企业,主要生产聚氯乙烯、烧碱、纯碱等基础原材料化工产品。2004年6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作为第一批8家中小板股票企业,俗称中小板老8股。

  2023年三季报显示,ST鸿达总资产为184.79亿元,负债合计为89.77亿元,归母股东权益(净资产)合计94.55亿元。ST鸿达曾表示截至2023年年末,其可用资金余额只有23.07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ST鸿达营业收入为22.20亿元,但是归母净利润巨亏8.14亿元。

  2024年1月18日,ST鸿达发布公告,截至1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0.58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18日)低于1元/股,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ST鸿达成为2024年首家提前锁定退市的股票。

  可转债方面,2024年1月4日,鸿达转债价格触及近期最高点98.20元/张之后,连续8个交易日下跌,最低跌至30.50元,区间跌幅达68.94%。鸿达转债交易出现了异常波动。截至停牌前的1月18日,鸿达转债的收盘价格为42.12元,转股价值为14.83元,转股溢价率为183.95%。

  2024年1月18日,ST鸿达发布鸿达转债停牌及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股票自1月19日开市起停牌。ST鸿达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1月1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暂停转股,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据《上海证券报》今年1月报道,鸿达转债将是2024年首只触发回售条款的可转债。鸿达转债起息日为2019年12月16日,到期日为2025年12月16日,其回售期始于2023年12月16日,最快将于今年1月末触发回售机制。

  公告显示,2019年12月16日,鸿达兴业公开发行了2,426.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2,678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866 号”文同意,公司242,67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和《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鸿达转债”自2020年6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初始转股价格为3.98元/股。2020年7月16日,调整为3.92元/股。2021年6月22日,调整为3.91元/股。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自2023年12月18日起,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约2.74元)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回售制度是可转债的一项基本制度,指在市场低迷之际,给予投资者以本金加利息的价格,将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的一项保护性制度。

  ST鸿达对此的回应是公司账上只有23.07万元。

  ST鸿达表示,公司发行的“鸿达转债”若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投资者提出回售要求,公司因资金紧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用资金余额23.07万元(未经审计),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违约的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