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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30 18:48:45 股吧网页版
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来源:证监会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0年3月,证监会首次发布实施《指引》。四年来,《指引》对市场各方明晰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坚守科创板板块定位,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发挥了重要作用。修改后的《指引》适度提高了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及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旨在引导科创企业更加重视科研投入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申报企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上交所抓好规则落地执行,坚守科创板板块定位,主要服务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更好发挥科创板功能作用。

【第6号公告】《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4〕6号

  现公布《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

  附件2、关于《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的说明

  中国证监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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