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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5 21:36:20 股吧网页版
同日7家机构遭监管“点名”!4月60张监管函直指券商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刘宇阳 郝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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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出炉,监管连出重拳,持续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公开数据显示,4月共有中原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等22家券商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沪深京交易所等部门发出的60张警示函或行政监管措施,对比3月数量显著增加。其中,原新时代证券(现诚通证券)、海通证券、中原证券成为4月被“点名”较多的券商。有业内人士表示,券商收监管函数量大增,这展现了监管部门在“新国九条”指导下,对券商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和零容忍态度。

  7家券商齐遭监管“点名”

  “五一”假期前,多家券商同日被“点名”。4月30日,北交所发布公告称,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招股说明书、反馈回复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预付账款、在建工程、净资产等披露不准确等多项问题,作为保荐机构的中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张朋浩、陈军勇在尽职调查时,存在未能勤勉尽责的问题,被上交所出具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含中原证券在内,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中泰证券等7家券商齐遭监管“点名”,处罚事由包括,开展场外期权及自营业务不审慎、对发行人关联方有关事项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等。

  整体来看,券商收监管函数量同比大幅增长。含上述券商在内,4月,共有中原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安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开源证券、东海证券、天风证券等22家券商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沪深京交易所等部门发出的60份警示函或行政监管措施。回顾3月,则仅有16张监管函指向券商。上述相关券商的违规情况多集中于投行保荐、内部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不到位、营业部从业人员违规开展业务等,处罚措施则较多涉及警示函。

  具体来看,原新时代证券以11张监管函成为4月被“点名”最多的券商。因在被接管前内控不完善,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等10位责任人均被监管“点名”。

  同时,海通证券则在4月收到9张监管函。具体来看,4月30日,海通证券作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债券“21格地02”“22格地02”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存在未对个别存货周边楼盘开盘价格低于项目楼面价的情况予以审慎分析核查等多项违规,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同日,因存在为他人使用客户相关证券账户提供便利等情形,海通证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证券营业部及相关员工均被新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而仅一天前的4月29日,海通证券又因股票质押业务风险管理不审慎等多项问题被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时建龙作为海通证券旗下另类投资子公司时任董事长,余际庭作为另类投资子公司时任总经理均收到警示函。同时,陈春钱、潘光韬作为海通证券时任分管高管被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此外,中原证券4月收到监管函的数量也达到9张。除了前述因在保荐中未能勤勉尽责被出具警示函外,4月26日,中原证券还因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不到位,未制定母子公司统一授信管理制度等多个问题被河南证监局责令改正,7位时任或现任责任人均难逃其责。

  强监管将成为常态

  就屡次收到监管函对于公司业绩、管理的影响以及公司有何整改措施,北京商报记者发文采访上述多次被监管“点名”的券商,但是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4月,也有券商背负巨额罚款。4月19日,中核钛白及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相继发布公告称,就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一案,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中信证券及孙公司中信中证资本共被罚没7166.07万元,海通证券则被罚没776.44万元。

  经济学家、新金融专家余丰慧表示,屡次收到监管警示可能导致券商声誉受损,进而影响新客户获取和存量客户维护。此外,若券商面临高额罚款,可能影响其市场竞争力和资本运作能力。整体来看,4月,监管力度显著升级,这也展现了监管部门在“新国九条”指导下,对券商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和零容忍态度。

  正如上述观点所言,回顾4月12日“新国九条”的发布,再次向市场强调了券商责任。“新国九条”中指出,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

  财经评论员郭施亮提示称,在市场合规性要求提升、监管趋严背后,更考验券商的综合实力与风控水平,券商对各项业务需要更注重规范、更加严谨,并加强基础设施的维护,提升内部控制意识,不断满足行业合规性的要求。

  在余丰慧看来,预计“新国九条”后,相关监管函仍将继续增多,强监管将成为常态。建议券商从强化合规文化建设、建立更加严谨的合规风控机制、利用金融科技提升合规监测效率与精准度、提升全员合规操作水平等方面提升合规性,此外,也建议券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潜在问题,通过上述举措,在强监管环境中稳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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