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城市更新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
来源: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e公司讯,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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