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杭州、南京、沈阳、佛山后,又一地放宽购房落户政策。
5月15日,合肥优化房地产政策,其中提出,在合肥有合法产权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落户,购买新房完成网签备案后可申请。
另外,新政还提出多项购房支持措施,包括实施购房补贴,单套最高不超过10万元;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提至120万元;动态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新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无房的可按首套房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合肥新政还提出支持“卖旧买新”,鼓励合房租赁公司等国企收购二手住房(安置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租房等。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梳理,近期,武汉、西安、南京、杭州、合肥等地均提出支持企业收购存量房,并明确用途。
合肥发布楼市新政
5月15日,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新政提出,在合肥市以合法方式取得商品住宅性质房屋所有权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同时,实施购房补贴。2024年5月15日(含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凡在合肥市新购买新房的购房人,给予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的合肥市户籍家庭新购买新房的,给予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新购买新房的,给予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新购买新建车位(库)的购置人,给予车位(库)总价款3%的购置补贴;对售出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房的购房人,或购买新房后1年内售出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新房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以上补贴标准,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另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家庭,夫妻双方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单方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7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20万元,单方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84万元。
此外,动态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在新房销售价格符合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条件时,及时按程序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在合肥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住房情况,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新政还提出,支持“卖旧买新”。指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新房与二手房便捷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以旧换新”,引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鼓励合房租赁公司等国有企业,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置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丰富房票房源超市等。
同时,推广房票安置。搭建房源超市,支持房票跨区域流通。开发房票系统,规范房票核发、使用、兑付。落实优惠政策,给予购房奖励,保障被征收群众合法权益。
新政还优化销售政策,不再执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全面取消楼层差价,优化调整企业自持商办比例政策,支持自持租赁住房整体转让,支持企业购置办公用房,按照每平方米500元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此外,新政还提出促进二手房市场流通,深入推进带押过户,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居民换购住房。
多地明确企业收购存量房用途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梳理,近期,武汉、西安、南京、杭州、合肥等地均提出支持企业收购商品房,并明确用途。
5月6日,武汉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收购置换购房家庭的自有住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等。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者三方联动,实现旧房“先卖”、新房“优买”。
5月9日,西安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支持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以旧换新”购房模式,对房产交易流程开展全链条优化。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购买二手住房以及居民家庭登记选房后的剩余新建商品住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租赁或购买相对集中的二手住房,实施微改造后用于职工宿舍、居家式旅馆、民宿等运营,盘活闲置住房资源,打造多元化住房市场。
5月11日,南京发布《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其中明确筹建方式,除政府提供划拨用地集中新建外,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5月14日,杭州市临安区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商的征集公告》。其中提出,将在杭州市临安区范围内,收购整栋房源,同时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m²,收购房源需搭配一定比例的车位,房源待售车位数量满足配比条件,即60m²(含)以下的每套按0.6个车位比例配置,60m²以上的每套按1.0个车位比例配置。对于收购价格,公告称,以不超过周边房源、车位的评估价作为本次收购的最高限价。
5月15日,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卖旧买新”。指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新房与二手房便捷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以旧换新”,引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鼓励合房租赁公司等国有企业,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置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丰富房票房源超市等。
合肥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旧换新”举措的目的在于畅通一、二手房之间的交易渠道。二手房交易周期长,尤其是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违约情况,新举措有望降低交易风险,消除顾虑,加快二手房流转速度。除“买新卖旧”购房补贴外,为进一步加强新房、二手房市场联动,合肥参照其他城市做法,采取市场化“帮卖”与鼓励国企市场化“回购”两种措施,进一步畅通卖旧买新渠道,支持“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