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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9 15:29:49 股吧网页版
“职业保违人”收钱可保违建不拆?惠东吉隆镇:公安介入调查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郭秋成

  报建4层最后盖到10层,超高违建封顶一年后却被地方政府要求强制拆除。期间,当地“职业保违人”暗示交钱“走关系”可以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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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新闻视频截图

  近日,一条“起底广东惠东强拆事件”的视频登上微博热搜,来自广东潮汕的梁女士向媒体记者报料,自己在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投资了一处商业建筑,封顶一年后收到镇政府下发的停工通知书。当地“职业保违人”以保楼名义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拆楼前夕还在电话中要价100万。

  事件持续在网络刷屏,5月18日,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就此事予以回应,镇政府行为属于依法强拆,关于“职业保违人”收取所谓“保楼费”的情况,目前,权利人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启动调查程序。

  女子自称遭遇“职业保违人”以保楼名义进行敲诈勒索

  近日,一条“起底广东惠东强拆事件”的视频登上微博热搜,来自广东潮汕的梁女士向媒体记者报料,自己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投资了一处商业建筑,封顶一年后收到镇政府下发的停工通知书。当地“职业保违人”以保楼名义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拆楼前夕还在电话中要价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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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新闻发布图片

  该事件在网络影响不断发酵,被称作“起底惠东强拆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涉事女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9年3月15日,她以800万元在吉隆镇向林某购得一块建设用地,并另支付110万元由林某帮其报建。卖地人林某推荐承包商刘某才能保证建设至13层,后以多种名义要费用合计40万元。

  2023年3月24日,该商业建筑已封顶一年,梁女士收到吉隆镇政府下发的停工通知书,要求其在5日内到镇 “两违”办提出异议或5日内自行拆除。在拆楼前一天晚上,林某联系梁女士推荐“职业保违人”黄某:他要110万元。

  梁女士与黄某签订保楼协议约定,保楼至少7层,费用100万元,前期支付30万元。后该楼被拆至4层,黄某又提出追加20万元,否则该楼会被全部拆完,遭到梁女士拒绝。

  视频中显示,对于梁女士反映的问题,林某在接受相关媒体记者电话采访时予以否认,表示没有参与梁女士任何保楼行为并否认介绍过“职业保违人”黄某。但在对黄某的采访中,黄某承认了通过林某认识梁女士,也承认收了梁女士30万元,强调没有涉及公职人员。

  该视频还播放了一段录音,一男子称,从上到下当地政府多个领导都是他们的人,他们已经力保了,是上面要钱太多。发布者称,这段录音是“梁女士丈夫与职业保违人黄某的电话录音”,事后,向惠州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一位副局长求证,该副局长直接回应,是谣言,让当事人赶快报警。

  周围还有不少10层以上建筑,有的甚至建到15层

  南都记者查看微博上的报道,梁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涉事建筑位于吉隆镇人民路,拆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开始进场作业,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梁女士的违建高层已拆至4层。现场墙面破损严重,满地都是水坑和废弃砖石。与其形成对比的是,周围还有不少10层以上建筑,有的甚至建到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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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拆的违章建筑(潮新闻发布)

  梁女士质疑,当地镇政府从未告知业主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同时,既然自己拿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城乡规划法》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而不是由镇政府强制拆除。

  事实上,像梁女士这样的违建问题并不是孤例,2022年7月,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埔仔村王桂明等村民向南方都市报马上办栏目反映称,该村有20多亩农耕地被占用违规建设厂房,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该情况,但问题长期未能得到解决。针对村民举报,惠东县吉隆镇政府和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惠东县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介入调查。

  直到2023年6月9日,惠东县发布通报,吉隆镇人民政府联合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对位于荖埔村地段的市督办案件——嘉信科技园违法厂房进行拆除整治。经现场勘验以及审查确认,该厂区建有的厂房、工人宿舍、办公室等建(构)筑物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经相关部门查处及法院判决,决定对该厂房依法实施拆除。当时的拆除行动共派出约200人员,派出施工重型机械8部,现场对该科技园一栋工业厂房、一栋工人宿舍楼、一栋办公楼合计总面积约29778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

  当地镇政府通报,公开强拆违建情况,公安已介入

  违建事件持续在网络刷屏,一度成为微博热搜,涉事的吉隆镇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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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热搜

  5月18日,吉隆镇人民政府通过今日惠东“吉隆发布”予以回应。通报显示,近日,网传在该镇发生一起因权利人违法超建被强制拆除的事件,权利人在网文中提及该违建建筑在拆除过程中,存在“职业保违人”暗示交钱“走关系”可以保楼的情况。对于该网文所反馈的情况,该镇高度重视,现将该违建房屋及拆除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该超高违建建筑位于惠东县吉隆镇东洲JL-E-03-02地块A、D栋1-6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于2020年6月动工建设,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惠东自资建证字(2020)000023号),批准建设4层,实际建成10层,超高违建6层。因该建筑属超高违建,该镇已于2023年4月25日对该建筑违建部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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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发布情况说明

  至于权利人所反馈的“职业保违人”收取所谓“保楼费”的情况,目前,权利人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介入并对相关社会人员启动调查程序。

  吉隆镇人民政府对媒体给予的监督和各位网民的关注表示感谢。接下来,该镇将继续加强“两违”整治,依法对违规建筑进行拆除,严厉打击各种违建行为,对违法违规绝不姑息,恳请社会公众一如既往对该镇的执法工作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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