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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5 15:42:30 股吧网页版
【财经分析】政策“礼包”亮相 跨境电商企业发展迎来窗口期
来源:新华财经

  近日,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措施,推动跨境电商真正“走出去”。

  专家普遍认为,《意见》的出台将对我国跨境电商贸易适应国际市场消费需求、持续稳定增长形成利好,为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跨境电商稳定增长吸纳海外消费群体

  跨境电商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积极运用新技术、适应新趋势、培育新动能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与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能够减少中间环节、直达消费者,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规模稳定,有利于打造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

  适应国际市场消费需求,我国跨境电商贸易持续稳定增长。2024年一季度,跨境电商占出口比重达7.8%,拉动出口增长超1个百分点。全国跨境电商主体活跃,服务网络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商务部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在接受新华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境电商是一个联通供需双方的媒介,“这个媒介通过数字化手段让供需双方能够达成经济学上讲的帕累托最优,让供需双方都能够实现自己的需求,从而实现国际贸易更加便利化、更加流畅化的目的。”

  郑伟认为,我国已经拥有一批规模较大、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跨境电商企业。但从目前国内龙头跨境电商企业的受众来看,仍以国内用户为主。此次《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建设独立站、海外品牌运营中心,这就为我国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打造符合国外消费者特点的电商平台注入了“强心剂”,可以大量吸纳海外消费群体,提升我国跨境电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在接受新华财经记者采访也表示,跨境电商已成为推动国际贸易增长的新引擎,《意见》为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支持

  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是此次《意见》的部署重点之一,15条措施中有4条与此相关。《意见》明确,要指导地方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优势产业集群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培育“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模式发展标杆。提升服务跨境电商企业能力,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技术等企业可按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壮大一批科技领军企业。

  人才培养是跨境电商企业发展的关键支撑。“既懂跨境电商业务,又懂东道国语言的复合型人才更是重中之重。”郑伟认为,《意见》提出鼓励高校通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式开设“跨境电商+小语种”相关课程,聚焦我国高端复合型跨境电商人才短缺的发展瓶颈,将助力我国跨境电商企业更好开拓新兴市场。

  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优化服务模式,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推动头部跨境电商企业加强信息共享,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企业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郑伟指出,跨境电商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体量小、资金流动性大等特点。因此,融资难、融资贵、保障低一直是这类企业面临的问题。此次《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优化服务模式,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模式,为跨境电商国内采购提供保险保障。“此举无疑是针对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发展的关键痛点,让更多真正深耕该领域的企业能够获得资金、保险等方面的金融支持,为他们做大做强、平稳发展保驾护航。”他说。

  “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可以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为海外仓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朱克力认为,海外仓作为跨境电商的重要基础设施,其高质量发展对于提升跨境电商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朱克力认为,“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的提出以及优化监管与服务、持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等政策的实施,为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企业应积极抓住机遇,加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和合作。”

  他同时提示,在合作过程中,企业应注重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避免在合作过程中泄露重要信息。同时,也应遵守国际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准则,确保合作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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