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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6 20:19:40 股吧网页版
创投观察:如何“处理好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关系”?这些地方正悄然生变
来源:创业资本汇

  近日,55亿元上海母基金延长存续期受到业内关注。与此同时,有关国资母基金推出尽职免责条款、提高出资比例、降低返投比例等消息近期也频有传出,这一定程度上预示着,以国资母基金为代表的政府性基金正在张开“双臂”拥抱市场。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要围绕“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其中首次指出,要处理好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关系,这一方面表明,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的矛盾已经较为突出,另一方面,国家也意识到二者良好的互动和合作关系是支持科创投资的重要保障。

  随着国资LP成为创投圈的出资主力军,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之间频频出现摩擦,如何良好互动与合作一直是一级市场上探索的重要课题。整体来看,二者的矛盾和摩擦主要体现在返投要求、投资期限、监管要求等,但记者观察到,近两年,不少地方国资基金正在围绕这些方面开始了积极的市场化探索和试水。

  比如在投资期限上,近日,规模为55亿元的上海浦东科创投资基金将存续期限由10年变更为12年,其中投资期限由5年变更为7年。毫无疑问,延长基金存续期是当好“耐心资本”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适应当前硬科技领域的长周期投资的重要举措。

  记者观察到,当前有越来越多政府引导基金提出要延长基金存续期限,比如深圳种子期基金将存续期延长至15年,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的二期基金开创性地将存续期限定为17年。更早前,黄山市新兴产业基金也将存续期设置为15年,其中投资期为10年。政府引导基金延长存续期之下,子基金将无需为退出而退出,这将有助于子基金更加“耐心”地陪伴企业成长。

  再如,在返投要求方面,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放宽返投认定和降低返投比例。一般来说,政府引导基金出资到子基金后,子基金须按引导基金的要求将一定金额投入当地,以助力招商引资工作,但过高的返投要求却给子基金的市场化投资带来一定的限制。

  记者注意到,这个情况正在发生变化,当前新设立的政府引导基金普遍将返投比例从2倍下降至1倍。另据不完全统计,过去6年内,政府引导基金整体平均返投倍率要求下降了接近40%。不难看出,降低返投要求将成为未来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趋势,这将加速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更多优质项目落户当地。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尽职免责”也逐渐被写进一些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有关条款里。如近期北京东城区财政局就《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2024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管理办法中最大的一个修订调整是,增加了尽职免责的详细措施,也就是符合一定条件下,基金可以免予责任追究。这进一步适应了风险投资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也将鼓励更多科技创新股权投资“投早投小”,支持早期创新创业。

  记者留意到,当前引导基金的容错免责机制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比如,近期广州印发的《广州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组建广州天使母基金,其中特别提到,建立可操作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安徽印发的《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合理设定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参股的风投创投子基金投资风险容忍度,按照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最高分别为80%和40%的投资损失允许率。此外,苏州、无锡、重庆、西安等地的政府引导基金都设置了“最大限度容忍客观因素导致的投资损失”等相关条款。

  综上不难发现,处理好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关系,不仅需要主观上二者不断磨合和寻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更需要政府性基金在体制和机制上的顶层设计,比如对国有资本中的创投基金,设置适应更加科创投资属性、市场规则的考核和激励,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与国内外优质的市场化基金合作等,才能与市场化基金形成协同力,共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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