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7 07:07:20 股吧网页版
《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 学校可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柳卓楠、穗仁宣

  羊城晚报记者柳卓楠通讯员穗仁宣

  广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保障将有法可依。6月15日,记者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拟于2024年7月下旬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市人大常委会15日在官网公示了《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7月13日。

  记者了解到,《条例》明确了家、校、社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预防、发现、诊治等环节的相关要求和职责。其中指出,学校应当开设以实践活动为主的适应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课,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一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学校应当依照规定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治欺凌的制度,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

  学校应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

  《条例》指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公告24小时中小学生心理援助服务热线电话,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向有需要的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咨询与辅导等服务。

  在学校预防方面,学校应当开设以实践活动为主的适应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课,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一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开展一节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课。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发现和干预处置机制,每学年对全体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普查和测评,对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予以预防干预。学校应当为每位中小学生单独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此外,《条例》还指出,中小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制度,所有教师都应当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全面提升应对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的能力。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

  当前,不少青少年沉迷智能手机,对学业和心理健康都造成负面影响。《条例》明确,中小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严格限制孩子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对于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的孩子应当规范使用的场所、时段、时长、频率、内容、功能、权限等事项,并配合学校禁止或者限制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严禁带入课堂。

  接到欺凌报告学校应立即调查

  近年来,校园欺凌恶性事件频发,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如何拒绝校园欺凌,保护“少年的你”?

  《条例》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学校应当依照规定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治欺凌的制度,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给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认定和处置,发现严重的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中小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应当对实施或者参与欺凌的学生作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并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督促改正,必要时可以由法治副校长进行警示谈话或者训诫,构成严重不良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置,包括依法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

  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诊治上,《条例》明确,学校发现中小学生存在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应当及时口头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要时可以出具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告知书,并指导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时带孩子到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或者就诊。

  中小学生发现自己存在心理行为问题且有意愿接受心理咨询或者就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支持,不得阻拦。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中小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医院与学校定点联系、定期沟通的协作机制,为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中小学生提供快速转介、诊疗途径。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