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为邮轮旅游提供奖补 奖励总额不超过2200万元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6月17日,据海南发布消息,随着暑期到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制定了《海南省关于邮轮旅游奖励实施细则》,规定面向境内外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旅行社和船舶代理公司提供奖励,以邮轮旅游执行航次、运营天数、接待入境人次为标准,实行阶梯奖励。其中,对邮轮公司(或包船方)奖励总额不超过2200万元,实施的奖励标准分为航次奖励、天数奖励。航次奖励以海南港口为访问港的,每个航次奖励20万元;以海南港口为母港的,第一梯次每航次奖励5万元,第二梯次每航次奖励10万元,第三梯次每航次奖励15万元。天数奖励仅适用于母港邮轮,不适用于访问港邮轮,第一梯次每天奖励3万元,第二梯次每天奖励5万元,第三梯次每天奖励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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