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开庭 普华永道、中信证券等中介同列被告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19日消息(记者孙汝祥实习生谢容容)近日,多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被告涉及慧辰股份、普华永道中天、中信证券。后两者分别为慧辰股份IPO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去年底,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已认定,慧辰股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12月22日,北京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6月,慧辰股份收购信唐普华48%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参股的公司。2020年12月,慧辰股份进一步收购信唐普华22%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为此,北京证监局决定,慧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信唐普华总经理,时任慧辰股份副总经理何侃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慧辰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赵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慧辰股份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徐景武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慧辰股份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技术总监,时任信唐普华董事马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央广资本眼)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