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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0 08:01:10 股吧网页版
监督涉企行政执法,护航企业也是捍卫法治
来源:南方都市报

  6月19日,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和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近期,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政务失信的监督力度。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司法部等三部委此番“交卷”,应该说是国家各方面同题作文的一部分。就在日前,最高检亦召开专门会议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司法部以行政复议破题可以说意味深长,2023年9月,《行政复议法》迎来实施20多年后的首次全面大修,而当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新收案件38.5万件,同比增长42.7%,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首次超过行政诉讼。

  作为法定的行政复议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立足本职进行的监督努力,在通过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发布的方式表明态度。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从司法行政机关的视角看就是要通过行政复议等方式,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在行政内部监督的流程中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5月底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以行政复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

  通过行政复议寻求行政争议的真正解决,关键还在于增强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属性,提升复议的公正性,不偏不倚且便民高效,企业才会选择复议渠道。数据显示,过去一年,经过行政复议后的案件,有27万件没有再进入诉讼程序,案结事了率达到76.8%,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的公平观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不规范行政行为的即时纠正能力,和“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有效性。

  事实上,司法行政机关以行政复议为突破口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也是看到了其中的重点、难点与痛点所在。司法部复议应诉局局长周院生在介绍此番专项行动措施时强调要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政务失信的监督力度。典型案例发布中就有一例行政处罚经复议被撤销案,司法部在诠释法理时即表示,行政管理部门在对企业实施监管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在一些地方显然已经不是个别情况,以行政处罚甚至其他方式增收更成为部分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突出表现,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治化的纠纷解决渠道,是确保涉企纠纷法治化解决的重要手段。就在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公开回应“部分地区发生税务部门针对企业纳税问题倒查30年,及要求企业补税的情况”时,在澄清并不存在“全国性、行业性、集中性的税务检查,更没有倒查20年、30年的安排”后,也提出引导和支持纳税人通过法律途径积极妥当解决有关涉税争议,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此番针对个案问题的表态,也呼应了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主旨。

  行政复议作为制度化的行政监督渠道,其作用的充分发挥是为了护企,更是为了护法。推行行政复议这种诉前的纠纷解决方式,根本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巩固而非破坏行政法治。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行政相对人而言,在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产生直接纠纷后,选择复议还是诉讼,本质上是一个效率与公平的综合权衡判断,而纠纷调停的公正性和对个案处置的有效性无疑是关键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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