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4年6月20日,深交所向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根据吉林证监局《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查明的事实,2022年10月25日,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东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3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你公司为万方迈捷相关借款、利息及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3年10月24日,万方迈捷未能偿还相关到期债务,也未与债权人签署续贷合同,未清偿到期债务本金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3%,你公司迟至2024年5月13日才披露相关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事项。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6.1.2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1.2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张晖,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玉,财务总监谌志旺,董事、时任总经理章寒晖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1.2条、第3.3.32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截至发稿,万方发展市值为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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