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对华夏基金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申请提出两项反馈意见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宇阳郝彦)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表示,对华夏基金申请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申请提出反馈意见,要求其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具体内容包括,请拟入股股东补充提供2023年经审计财务情况的材料,并对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就是否符合“不存在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50%、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50%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不得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1年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等条件补充论证。
此外,要求华夏基金提交拟入股股东作为控股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的金融机构“最近3年主要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者重大不良诚信记录;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或者处于整改期间”的证明材料,以及“最近3年金融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情况的说明。
![图片来源:中国证监会](https://np-newspic.dfcfw.com/download/D25126777295130317623_w1300h847.jpg)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