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2 15:57:10 股吧网页版
四川泸州: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优化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来源:澎湃新闻

  据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6月20日消息,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

  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文件要求,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商转公贷款业务是指具备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将在本市已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其配偶,且借款人或其配偶为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及配偶除应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商贷已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含)以上且未结清;商贷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且产权人无借款人夫妻以外的第三人;商贷银行为该套住房的唯一抵押权人,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文件明确不予支持商转公贷款的情形:商贷所购住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商贷当前逾期,或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记录;商转公政策实施后,原商贷所购住房以购买自住房为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商转公贷款包括“直接转贷”和“先还后贷”两种办理模式。

  “直接转贷”模式指商贷银行愿意采取顺位抵押方式配合申请人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申请人可直接将原商贷转为本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模式适用于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的银行发放的商贷。

  “先还后贷”模式指申请人在通过公积金中心商转公贷款审批后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模式适用于所有商转公贷款业务。

  商转公贷款额度除应符合本市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外,同时还应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扣除3个月应还本金后的余额,且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

  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灵活启停机制,当个贷率高于85%(含)时,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已受理的商转公贷款正常发放;当个贷率低于85%并持续3个月,可继续开展商转公贷款。

  优化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公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家庭住房套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予支持。

  首套房标准: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标准: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仅有一次住房公积贷款使用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优化互认互提政策

  泸州市还将优化住房公积金互认互提政策。

  互认互提行政区域是指缴存职工及配偶购买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保障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凡房屋地址在泸州市、自贡市、宜宾市、重庆市江津区、重庆市永川区行政区域内的,取消其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的规定。

  互认互提情形包括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政策实行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保障住房的,申请购房提取按本政策执行;政策实行期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申请还贷提取按本政策执行,政策施行前发生的还贷行为不予追溯提取。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