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携手推动公积金互认互通 已有超800人次实现深中两地公积金转移接续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曾艳春通讯员/郑龙骏)6月21日,深圳市、中山市两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推动深圳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合作协议》(下称《协议》),以此进一步推动深中住房公积金互认互通、一体化融合发展。
早在今年初,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住房公积金年度重点工作规划中提出:支持深圳、中山两地探索推进深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
根据《协议》,两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互学互鉴、突出重点,健全机制、探索路径的原则,着力在政策协同互通、信息共享协查、异地业务联动、防范资金风险等方面加强全方位的交流合作,同时建立协同工作小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合作项目落实落地。
目前,深中两地公积金在提取、贷款政策方面逐步协同。两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探讨、多方联动,已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互联互通,同时双方设立“深中办事专窗”和专项服务热线,实施“一对一”定向服务,“同城化”办理深圳和中山缴存职工购房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等20多项业务。
今年以来,深圳、中山两地缴存职工可享受同等互通的新政策待遇。新政实施仅5个月,两地已向深圳缴存职工在中山购房发放了公积金贷款125笔,共计6600万元。两地职工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已经实现系统智能审批,即办即转。
截至今年6月,深圳、中山公积金已转移接续801人次,转移资金892万元。两地职工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助力两地人才流动更加畅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协议签订后,深圳、中山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据协议,积极推动深中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开展区域一体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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