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5 19:45:50 股吧网页版
刚刚!中央财政放利好
来源:上海证券报

  今天(2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中央财政会同有关方面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根据通知,经营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且银行向其发放的贷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

  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在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可享受贴息政策。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设备更新贷款经办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

  经营主体要确保将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贷款资金,严禁将贷款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对于未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一经发现,取消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资格,追回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新闻多一点:

  今日,好消息接连不断,楼市方面也有多个利好传来。

两部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

明确保交房工作的目标与标准

  据中国建设报官方微博25日消息,6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召开保交房政策培训视频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开展保交房相关政策解读培训,指导各地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央财办、中央金融办,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保交房)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级工作专班,重点城市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保交房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当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压茬推进,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保交房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工作针对性,明确保交房工作的目标与标准,准确查找问题和不足。要统筹协调保交房工作,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专班联动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协调,用好保交房信息系统,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机制。要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更好满足城市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完善机制组成,健全项目推送反馈管理,加大项目修复力度;加强“白名单”的审核把关;指导银行做好融资支持;做好经验总结和经验推广。

  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主要负责同志就《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总体方案》《城市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做了政策培训。

苏州放大招!买房就落户

  6月25日,苏州市公安局发布通知,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一)拥有苏州市合法产权住房的;

  (二)购买苏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

  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需经所有产权人、购房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融创债券,明日复牌

  6月25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创房地产集团”)发布“H融创07”债券复牌公告。公告显示,鉴于当前重大事项存在的确定性已消除,因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期债券自2024年6月26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将继续按照《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据了解,“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H融创07”或“本期债券”)已自2024年5月8日开市起停牌。最新公告显示,“H融创07”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会议决议》,本期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本次持有人会议豁免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两项议案。

  本期债券本金余额偿付方案调整如下: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融创房地产集团回应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9日和2024年6月7日发布了《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司4月、5月共新增36项失信行为。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将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及其余各被告正在积极尝试与原告协商解决方案,对后续达成和解的诉讼案件,将进一步推动撤销相关失信登记。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融创房地产集团进一步透露了后续风险化解处置安排。公司表示,自2022年12月以来,公司新增融资尚未恢复,项目盘活缓慢,销售持续承压,且项目端有限的资金须优先用于保交付和项目自身贷款偿还。鉴于上述现实情况,公司将进一步结合房地产市场和公司情况考虑、寻求综合解决方案,以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长期利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