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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6 07:10:50 股吧网页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广东毒品犯罪重刑率27.22%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全小晴、任玲霞、朱子龙

  羊城晚报记者董柳通讯员全小晴任玲霞朱子龙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5日发布一批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省高院表示,今年以来,广东高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以打击制毒犯罪反弹、区域性毒品贩销以及新型毒品犯罪为重点的“清源-2024”禁毒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广东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3780件,判决4889人。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1.95%,呈下降趋势。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重刑率27.22%,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9个百分点。

  制造毒品数百千克,一罪犯被执行死刑

  2014年9月,范某某经李某某(另案处理)介绍,租用房屋用于制毒。同年10月,范某某组织购买、运送制毒工具到同案人家中一同制造毒品。同年11月,公安人员当场抓获陈某等同案人并扣押毒品和制毒原料、制毒工具一批。2021年3月,范某某被抓捕归案。公安机关共计查获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白色晶体状固体83.133千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固液混合物160.175千克、含甲基苯丙胺和麻黄素成分的液体59.55千克、麻黄素102.65千克。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范某某伙同他人非法使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范某某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地纠集他人制造毒品,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应按照其所组织、指挥和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范某某制造甲基苯丙胺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其曾因犯绑架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犯本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予以严惩,依法对被告人范某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罪犯范某某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购得10千克毒品予以贩卖被判死刑

  2015年9月,被告人杨某某自驾车辆前往广东省陆丰市购得10千克甲基苯丙胺等毒品,并运到东莞市进行贩卖。杨某某将毒品藏于车辆后备箱中,并于地下停车场与莫某某(已判刑)进行交易,当天被警方抓获。公安机关共计查获甲基苯丙胺10930.17克、含咖啡因成分的片剂1005.89克、甲基苯丙胺片剂39.84克。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某某非法贩卖甲基苯丙胺等毒品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杨某某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罪犯杨某某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指出,大宗贩卖毒品极大地促进了毒品流通,也是源头性毒品犯罪。本案作案手段隐蔽,涉案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故对杨某某依法判处死刑。

  利用短视频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不适用缓刑

  2023年11月,被告人杨某在某短视频App上发布毒品电子烟照片与微信账号,未成年人谭某某看见后添加杨某为微信好友。11月7日,谭某某联系杨某要求购买毒品电子烟,双方在线上约定交易价格、地点,当日13时许,杨某在约定地点向谭某某贩卖毒品电子烟弹2枚,交易完成后即被民警抓获。民警在谭某某身上起获毒品电子烟弹2枚,净重合计2.48克。经检验,2枚毒品电子烟弹中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贩卖毒品依托咪酯,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虽然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毒品犯罪本身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且被告人杨某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故对其不适用缓刑,依法对被告人杨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指出,本案是利用短视频软件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托咪酯的典型案例。依托咪酯在医疗上本用于麻醉,但常被不法分子添加到电子烟进行销售,过度吸食后具有成瘾性,且严重损害人体器官功能。2023年9月6日,国家药监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明确规定,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短视频具有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和传播受众多的特点,本案被告人利用短视频软件发布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的出售信息,通过社交软件联络交易,且向未成年人出售,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社会危害性大。

  吸毒致驾车失控危及公共安全获刑

  2022年1月5日14时许,被告人赵某在家中吸食了毒品“开心粉”后,为避免被交警查罚其违章停放的车辆,遂外出将该车驶离原停放点。在驾驶过程中,赵某驾驶的货车追尾前方小轿车,碰撞后,赵某继续驾车逆向行驶,接连碰撞了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小轿车多辆及道路灯杆、护栏等,并碰撞了在非机动车道内的被害人钟某某。经鉴定,在赵某血液中检出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成分。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赵某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在闹市违章、超速行驶,乱冲乱撞,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赵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代赵某赔偿了本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依法对被告人赵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指出,吸毒是自陷行为,行为人因吸食毒品致行为能力失控,对其行为后果仍应承担完全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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