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补贴支持邮轮游艇经济发展
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深圳6月27日电(记者印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日前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明确,同一邮轮企业法人每年最高可获得300万元支持。
根据办法,邮轮企业法人在蛇口太子湾邮轮母港开辟新邮轮航线且年度安排航次不少于12次的,按航线类型予以一次性支持,同一邮轮企业法人每年最高300万元。其中,将蛇口太子湾邮轮母港作为始发港的,每条航线支持150万元;将蛇口太子湾邮轮母港作为访问港的,每条航线支持100万元。
机构或在前海合作区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购买单价在200万元至600万元的新游艇,且游艇在深圳长期注册登记的,按游艇单价的5%予以支持,同一机构或自然人每年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艘游艇只能支持一次。
经事前报备,机构在上一自然年度举办游艇交易会,单次参会游艇品牌不少于20家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每个机构每年最高支持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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