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8 05:30:40 股吧网页版
严打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不动摇
来源:证券日报

  邢萌

  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财务造假典型案例,涉事证券发行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被罚,彰显出监管部门惩治财务造假的决心。最高法明确指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财务造假案件审判质量,扎实推进投资者权益保护,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财务造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的底线,严重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毁坏市场诚信基础,破坏市场信心,损害投资者利益,向来是证券监管执法的重点。

  近年来,监管部门以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严打财务造假者,铲除造假滋生土壤,进一步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全方位各阶段出击,从严整治“不留死角”。当前,监管部门打击财务造假的范围覆盖至IPO全流程,不仅限于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亦在列,并已有先例。证监会数据显示,2023年,查处4起发行人在发行申报阶段报送虚假财务数据案件。尤以科创板IPO企业思尔芯最为典型,为注册制下首例在申报阶段即被证监会发现查处的欺诈发行案件。对此,证监会开出千万元级罚单,上交所也予以5年内不接受其IPO申请的纪律处分。

  二是“首恶”与帮凶并惩,破除造假“生态圈”。监管部门打击财务造假坚持“一案多查”,既紧盯发行人“关键少数”,又核查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对于不尽责机构,在“财产罚”之外,探索适用“资格罚”,极大提高了震慑力。近年来发生的大案要案,远到“五洋债”案,近到金通灵造假案,“首恶”皆遭重罚,相关中介机构亦被严惩。

  三是“行民刑”立体化追责,大幅提高违法成本。监管部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违法成本。典型如泽达易盛、紫晶存储,两家公司的IPO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14250万元、9071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十余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投资者获得超过13亿元民事赔偿。

  重拳出击财务造假,保护投资者利益,反映的是监管部门“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反映的是监管部门以严密过硬的监管保障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这也是监管部门全力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可以预期的是,随着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进程的不断深入,监管部门对于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只会更严更强。正如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4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所言,对于造假者和配合造假者,将一体查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对涉及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给市场各方以警醒,必须远离财务造假。这是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底线要求。上市公司应遵纪守法,严把“信披关”,加强内控建设,约束好“关键少数”行为,杜绝财务造假。同时也要求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压实“看门人”责任,提高执业质量和能力,防范财务造假。此外,投资者也要及时关注相关公司信息披露,如遇财务造假等侵害广大投资者利益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

  毋庸置疑,监管部门、公司、机构等市场各方正形成合力,净化财务造假滋生土壤,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势必将提高市场吸引力和影响力,提振投资者信心,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