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增加基本养老金 惠及全省53万余名退休(职)人员
来源:中国新闻网
青海省人社厅28日对外发布,青海省增加基本养老金,惠及全省53万余名退休(职)人。
经青海省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27日印发《关于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确定。此次增加基本养老金惠及全省53万余名退休(职)人员。
今年,青海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采取统一的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41元的定额调整,体现了公平原则;同时包括与缴费年限挂钩和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两部分。退休人员之间因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挂钩调整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此外,在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和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70周岁以上人员给予适当倾斜,体现对艰苦边远地区和高龄退休人员的关心关爱。
目前,青海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近期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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