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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9 09:15:49 股吧网页版
壮大耐心资本、培育高质量创投机构:四部门为创投齐发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6月19日,国务院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又称“创投十七条”),围绕培育创投主体、拓宽资金来源、加强引导与差异化监管、健全退出机制、优化市场环境等五大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

  这是继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部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为创投行业带来提振信心、凝聚人心的一缕春风。

  6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现场,李春临对《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具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并且对业内关心的耐心资本如何壮大、高质量创投机构如何培育等话题进行了解答。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具有规模大、期限长、来源稳等特点的保险资金,是许多创投机构募集长期资金时孜孜以求的对象。那么,如何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进入创业投资行业,为行业引来源头活水?

  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在回应南方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的比例上限,更好引导保险资金和相关资管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业投资基金的配置力度,积极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另外,国务院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局长王海琳、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二司司长吴萌,也分别就央企开展创投基金业务的情况、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的举措等话题进行了解答。

《政策措施》出台,完善创投“募、投、管、退”全链条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

  李春临介绍称,《政策措施》出台,对完善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支持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政策措施》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政策举措。

  在募资端,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创业投资,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动员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做“耐心资本”,解决行业“缺长钱”和“无米下锅”的问题。

  在投资端,针对很多创投机构反映“有钱也难投出去”的问题,找不到好的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要解决这个事情,文件里面也明确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委,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的对接机制,为广大创投机构提供一批优质的、符合国家发展方向和战略导向的好项目,解决钱往哪里投的问题。

  在管理端,提出要持续加强对政府和国有企业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针对各方普遍关心的税收和监管问题,提出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创投基金实施与其他私募基金区别对待的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在退出端,重点是拓宽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政策。

吸引源头活水: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的比例上限

  关于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创业投资的话题,李明肖在回应南方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这些年来,金融监管部门持续优化保险资金监管政策,先后印发了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财务性股权投资等五份监管政策文件,全面破除阻碍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障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取消了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募集规模的限制,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拓宽创业企业长期资金的来源。目前,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在监管政策层面上是畅通的。

  为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资金、耐心资本的作用,更好支持创业投资,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明确了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的最低标准,推动释放更多保险资金进入到科技创新领域。比如,部分保险公司前期投资的国家集成电路“大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这些都是一些重要的体现。这些保险资金投资的项目领域聚焦的都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大战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此外,为满足金融市场多层次的投资需求,金融监管总局积极支持信托公司、理财公司等资管机构加大创业投资支持力度,按照“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开发与创业投资相适应的长期投资资管产品。为有效控制金融风险,“资管新规”对资管产品向下投资,也就是资管产品再投资资管产品,实际上叫嵌套,对层数作出了限制。

  总局本着大力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原则,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专项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在接受资管产品投资的时候,不视为一层资管产品,相当于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一定程度放松了监管要求,这也有利于更好发挥资管产品的作用、积极支持创业投资“母基金”的发展。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的比例上限,更好引导保险资金和相关资管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业投资基金的配置力度,积极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央企创投基金将注重整体业绩和长期回报考核,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

  目前,国有资本已经成为创业投资市场的重要力量,其中,中央企业开展创业投资基金业务的情况尤其受到关注。

  发布会现场,王海琳介绍称,截止到目前,中央企业共管理了126只创投基金,认缴规模529亿元,已投资金额313亿元,主要投向了先进制造、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在推动科技攻关、加大科研投入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此前,由于缺乏市场化激励机制与容错机制,成为制约国有创投发展的主要制度性障碍之一。在此次发布的《政策措施》中,对于国有投资的错容和免责机制再度重点提及。《政策措施》指出,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王海琳指出,下一步,国资委将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注重整体业绩和长期回报考核,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中央企业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同时,国资委也将指导中央企业用足用好现行相关政策,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自身优势和条件,利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行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发挥长期耐心资本作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拓宽退出渠道:努力为缓解“退出难”提供良好基础

  当前,在IPO暂缓、上一轮基金密集退出周期迫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退出难”成为诸多创投机构所面临的难题。

  对此,吴萌指出,《政策措施》的第五部分主要是从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政策这两个方面做了相应的安排。近年来,证监会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开放,努力为缓解“退出难”提供良好的基础。

  首先是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和机制。今年以来,证监会先后发布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十六项措施”和“深化科创板改革八条措施”,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建立和健全股权融资以及并购重组的“绿色通道”。

  同时,积极完善并购重组的支持政策,提高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鼓励并购基金更好发挥作用。同时,证监会也注重发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股份减持和投资期限“反向挂钩”机制的作用。到今年一季度末,已累计办理“反向挂钩”的申请超过2000单。

  第二,多措并举,拓宽多元化的退出渠道。比如说,证监会正在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允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分配,这样既丰富了退出的渠道,也有利于缓解对市场的冲击。

  “再如,我们先后在七个地方,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宁波、江苏、安徽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基金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私募份额转让232亿元。私募份额的质押融资316亿元,这项试点工作也将会有利于支持二手份额转让基金,也就是S基金的进一步发展。”吴萌说。

  第三,继续保持境外上市通道的畅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是去年3月份实施的,到6月21日,一共有158家企业赴境外上市完成备案,其中85家在中国香港上市,73家在美国上市。

  后续,证监会还将继续加强和各方的协同配合,加强政策的动态评估,推动“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等措施的落实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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