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9 20:21:29 股吧网页版
两部门负责人就《稀土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阙福生

  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就《稀土管理条例》答记者问。近些年来,我国围绕稀土行业准入标准、行业整合、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有效促进和保障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稀土管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覆盖全产业链的管理职责、监管措施有待完善,产业创新能力和绿色化智能化水平亟需提高,行业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整治非法开采或非法冶炼分离、无指标或超指标生产、买卖非法稀土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手段不足、处罚力度不够。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为稀土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围绕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主要有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国家对稀土产业发展实行统一规划,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和组织实施稀土产业发展规划。二是突出科技创新。国家鼓励和支持稀土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对稀土二次资源进行综合利用。三是实现绿色发展、安全生产。从事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的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矿产资源、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法律法规。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加大宣传解读力度。针对《条例》专业性比较强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宣传,加强稀土管理的专业培训,帮助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企业等更好掌握《条例》内容。二是切实抓好实施工作。根据《条例》确定的稀土全链条管理制度框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三是促进产业提质升级。以《条例》施行为契机,以产业科技创新为引领,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提升稀土产业发展质量水平。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