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3个月!广东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集中查办 重点打击“大数据杀熟”等违法行为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记者吴珊、通讯员粤市监报道: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该局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开展“落实条例依法护权”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一批民生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以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大数据杀熟”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设置不同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违法行为。
——未经消费者同意自动续费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的违法行为。
——不履行网售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未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等违法行为。
——诱导“好评返现”行为。围绕电商平台和外卖平台,重点查处经营者发放各类“好评返现”卡等违法行为。
——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消费行为。围绕保健品、养生服务等领域,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违法行为。
——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超范围、过度收集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等违法行为。
——在格式条款合同中设立“霸王条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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