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6 04:01:00 股吧网页版
广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鼓励优先使用再生水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杜娟)近日,《广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开始公示。

  《征求意见稿》鼓励优先使用再生水以及建设相关设施,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下列用水情形,应当优先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生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行业用水;火电、石化、钢铁、造纸、印染、垃圾焚烧等项目以及工业集聚区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冷却用水、洗涤用水、工艺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公共区域、住宅小区和单位内部的景观用水;降尘、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等其他市政杂用水。

  再生水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再生水价格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报所属区域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跨区的,应当同时向所涉及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