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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6 07:07:00 股吧网页版
广州两名男子骑共享电单车被罚引争议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罗清峣、曹茜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罗清峣实习生曹茜

  近日,广州两名男子因骑无牌照共享电动自行车被交警罚款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认为,管理部门应从源头管理,对企业而非租车者进行处罚。

  就此问题,记者对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采访。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表示,目前广州市内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均为违规车辆(未登记上牌)。专家指出,对企业而言,如果未取得合法手续投放无牌照车辆,触及合规性的问题;但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使用者,遵法守法更是为了保障骑行安全。专家还建议建立明确的政策依据,指导规范管理。

  两男子骑无牌照共享电动车被罚

  专家: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使用者

  6月23日,在广州,两名男子因骑无牌照共享电动自行车被交警罚款。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男子现场质问:“既然没牌不能上路,为什么(车辆)可以经营?”次日,番禺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回应称:“没有牌照就上路的话,我们在执法就要处罚,骑共享电动车就要承担风险。”相关人员进一步解释,这类似于商家销售了电动自行车,如果消费者买到不符合国标的车辆并上路,同样要接受罚款,最高罚款为40元至50元。

  据了解,根据《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2022年10月1日起,未登记上牌仍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需依法接受处罚。共享电动自行车也属于此项管理之下。

  上述事件引发广泛讨论,不少人认为处罚不尽合理。网友徐先生说:“这就像是去没有牌照的大排档吃饭,却罚食客一样。”网友李小姐则建议,管理部门应从源头抓起,“不给这些共享电动车公司发放营业执照,或者直接对公司进行罚款就行了,不应该让普通市民承担这种责任。”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分析称,此事件涉及多层法律关系。对于企业而言,如果未取得合法手续投放无牌照共享电动自行车,触及合规性的问题。而从租车者角度来看,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使用者,法律法规也是为了骑车人的安全考虑。“电动车的所有人和主体人是分离的。”顾大松表示,使用过程中遵守交规、安全驾驶的责任归用户。

  此外,如果骑车人发生事故,企业可能因其在事故中的角色和过失,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和刑事责任。

  广州共享电动自行车均未上牌

  走访:多数共享电动自行车未配置头盔

  7月3日,记者走访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南地铁站看到,该路段停放了数十辆不同品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却未见任何一辆带有牌照。

  对于车辆无牌照,投放企业闪烁其词。“甲虫骑行”客服表示,有时牌照会“被盗”,若是担心罚款,“建议不要骑无牌车辆,换一种交通方式”。“快嘀出行”客服回复称,其车辆通常会配备牌照,“但有些可能还没有上牌”。

  事实上,此前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已表示,目前市内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均为未登记上牌的违规车辆。

  除了无牌照,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还存在多种乱象。如,多数车辆未配置头盔,少数能找到的头盔已明显损坏或内部堆满垃圾。这也导致了路上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几乎无人依规戴头盔。此外,很多共享电动自行车维护不善。部分车辆车座和停车支架损坏严重,只能“横七竖八”倒在路边。更有甚者,一些车辆因长期无人问津,变成了满布灰尘和小广告的“僵尸车”,占道影响通行。

  与街头这些管理相对无序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相比,一些校园和社区内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为封闭运营,由业主单位自行管理。记者走访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发现,校内此类车辆维护较好,对公共空间的影响也较小。

  广州“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车

  专家:应建立明确政策依据

  未上牌但能投放市场,管理失序乱象丛生……走访显示,广州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并不规范。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答复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提案时明确表示,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本市实际情况,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原则意见,并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路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整治。

  “不鼓励发展”这一表述最早见于2017年由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特别提到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顾大松指出,这种政策用语在政策制定中比较罕见,既不是“禁止”,也不是“规范”,“就导致地方很多时候无所适从”。不同部门对此可能有不同解读,有时甚至导致部门间的冲突。

  虽然国家的政策表述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但并非所有城市都没有规范管理,一些地区已制定地方性法规。顾大松表示,有了地方立法的基础,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发展能够更加规范。记者了解到,宁波、昆明、长沙、合肥等城市已在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有序投放、规范停放和规范运营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今年5月份,北京成为一线城市中首个明确表态计划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城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公告称,自5月30日起,将在辖区内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试点。试点车辆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按规定注册登记上牌;配备智能头盔;具备取车扫码实名认证功能,禁止未满16周岁人员使用;车辆定位精度误差不大于1米。此外,试点区域实行总量调控,按一定比例将现有共享单车置换为共享电动自行车,并计划分阶段投放600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

  在顾大松看来,对于广州而言,解决共享电动自行车不规范问题,“最好是有一个政策依据,究竟怎么规范管理”。此外,广州也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完善相关管理策略。

  由于广州的私人电动自行车规模巨大,安全和交通拥堵管理的压力也非常大。顾大松强调,在主城区推广共享电动自行车应更加谨慎。若是要在主城区推广,建议先从周边区域开始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通过审慎研究把政策制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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