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8 19:37:10 股吧网页版
年内终止审核IPO企业突破300家 99.38%因撤材料终止 在审企业已不足400家
来源:财联社

  不出意料,今年来撤材料IPO终止企业家数突破300家门槛。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7日,沪深北三家交易所终止审查IPO企业324家,较上周统计时增加26家,与2023年相似时段同比来看,增141.79%;各板块在审企业共381家,上周减少26家;本期(7月1日至7日)无新增申报企业,今年新增申报企业仍为32家。

  年内已上市企业为46家,募资合计338.35亿元,上周新增2家上市,目前处于发行中的有4家,已同意注册未发行的有39家。

  年内IPO高撤否原因主要集中于五个方面:首先是审核政策收紧,如提高现场检查覆盖面等;其次是上市门槛的提高,主板、创业板IPO企业的财务指标要求有所提高;三是多因素导致的企业业绩波动,以致企业IPO受到阻碍;四是部分企业因引发市场争议或舆情后撤单;五是因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所致。

  年内IPO终止突破300家

  上交所企业上市服务信息显示,本期(7月1日至7日)无新增申报企业,截至7月7日,今年新增申报企业32家。

  其中,北交所是年内新增报会企业申报最多的板块,年内有30家企业申报;上交所科创板与深交所主板各有1家。

  在会审核企业方面,目前,各板块在审企业共381家,较上周统计时减少26家;其中上交所102家,主板60家,科创板42家;深交所168家,主板42家,创业板126家,北交所111家。

  目前,2024年已公布终止审查(撤材料+否决/终止注册)企业324家,上周新增26家终止;其中上交所127家,主板69家,科创板58家;深交所144家,主板48家,创业板96家;北交所53家。

  年内,已上市企业为46家,募资合计338.35亿元,上周新增2家上市。

  其中,上交所主板10家IPO公司完成上市,募资118.54亿元,另有1家企业在发行阶段;上交所科创板7家IPO公司完成上市(开板以来累计上市573家),募资83.36亿元,无企业在发行阶段;深交所主板4家IPO公司完成上市,募资29.19亿元,无企业在发行阶段;深交所创业板15家IPO公司完成上市,募资87.20亿元,另有3家在发行阶段;北交所10家IPO公司完成上市,募资20.06亿元,无企业在发行阶段。

  目前处于发行中的合计有4家,已同意注册未发行的有39家。

  320家因撤材料终止,占比99.38%

  易董数据统计显示,终止IPO公司数最多的原因为撤回材料,共320家,占比达99.38%。

  因撤材料IPO终止波及的券商有54家,撤材料终止IPO最多的券商是中信证券,多达43家;此外,中信建投有26家,海通证券有24家,中金公司有22家,民生证券有19家,其他终止数量超过10家的还有国金证券(17家)、华泰联合(13家)、国泰君安(12家)、招商证券(11家)、开源证券(10家)。

image

  此外,各有8家撤材料IPO终止的券商是东吴证券、安信证券,有7家IPO撤材料终止的券商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广发证券、东兴证券;各有5家的券商是中原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

  各有4家撤材料IPO终止的券商是中泰证券、浙商证券、财通证券,各有3家的券商是第一创业承销保荐、首创证券、兴业证券、中德证券、五矿证券、华西证券、中银证券,各有2家终止的是天风证券、平安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各有1家终止的有多达20家券商。

  撤材料IPO终止的“集中度”比较高,前十券商合计197家项目终止,占比达61.56%。

  IPO撤否高企有多重因素

  综合来看,IPO撤否项目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包括审核政策收紧,上市门槛提高;板块定位变化与是撤材料的重要原因;业绩稳定性也是重要原因;此外也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方面。

  2024年上半年,监管政策提高现场检査覆盖面等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质量。其中如明确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从严监管分拆上市,使得部分在审期间分红比例较大、分拆上市项目等撤回申请。

  有头部券商投行负责人士分析称,上市门槛方面的变化也是重要原因,其中体现在审核提高了主板、创业板IPO企业的财务指标要求、科创板科创属性的要求,并加强辅导验收、受理、审核、注册各环节对板块定位的把关,统筹发挥各板块功能定位,优化新上市企业结构,导致部分在审企业因不再符合新的上市指标或板块定位要求而撤回。

  此外还有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因素变化。“如处于强周期性或产能过剩行业,或自身业务模式过度依赖单客户、业务区域狭窄、主要客户所处行业萎靡、业务模式不清晰或经营模式存在较大风险等因素,都是可能导致企业业绩波动甚至实质性阻碍企业IPO的因素。”上述人士分析称。

  不可忽视的是,部分企业因引发市场争议或舆情后撤单,如可能存在同一资产二次上市、大额分红后募资还贷等情况。

  “部分撤回项目也存在中介机构在尽调过程存在执业质量问题,315新政后监管多次强调申报即担责,大幅提高现场检查力度和覆盖面,各个主体都需要归位尽责。”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问题,也被上述负责人重点提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