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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9 15:19:20 股吧网页版
未发行产品却在市场出售?!又一信托公司发布风险提示函
来源:信托百佬汇

  又见信托公司发布风险提示。

  昨日晚间,国通信托发布公告称,“近日我司监测发现,媒体报道存在三方财富公司通过拆分转让‘国通信托·亦泽五号财产权信托’受益权募集资金,我司未审批发行该信托计划,且未与任何三方财富公司开展相关合作。”

  国通信托在公告中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监管规定不得通过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为委托人募集资金。任何销售该司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或利用财产权信托募资行为,均与国通信托无关。

  根据媒体报道,近日,三方财富市场一些地方城投、国企正在以“****财产权信托”“****信托资产收益权”命名的融资产品募集资金。与常规非标政信信托产品不同的是,这些产品起投额低至30万元,投资者资金直接打入融资方公司账户,底层备案资料却是信托公司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预登记的资产服务信托文件。

  业界观察人士称,此类业务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对信托公司的信用及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2023年3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资产服务信托不得为任何违法违规活动提供通道服务;资产服务信托不涉及募集资金;信托公司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原则上不得发放贷款,也不得通过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为委托人融资需求募集资金,避免服务信托变相成为不合规融资通道。

  2023年年底,监管方面再次提示此类业务风险。2023年年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下发文件,对信托公司进行风险提示。文件称,根据近期监测发现,有企业以委托人身份与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将其应收账款等债权或其他权利作为信托资产,通过信托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该委托人作为信托受益人违背与信托公司的合同约定,擅自将自身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至多个自然人,并获得自然人资金以实现“融资”目的。

  当时,国民信托也曾发布公告,提示此类业务的风险。

  2023年11月10日,国民信托官网发布《关于“认购信托受益权”事项告广大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函》称:“近期我司收到财产权信托涉及违规操作的投诉:个别委托人私下拆分信托受益权/收益权,并通过非金融机构与投资者签订《委托认购协议》,变相募集资金。”

  国民信托在上述提示函中进一步表示,根据监管规定不得通过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为委托人募集资金。目前我司财产权信托的《信托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受益人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拆分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任何人不得通过本信托或利用本信托从事任何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收益权私下拆分转让行为,既违反监管规定,亦违反《信托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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