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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0 14:49:13 股吧网页版
上海发布16条举措助力新城发展:开展智能出租车、智能公交等规模化应用
来源:界面新闻

  据上海发改委消息,近日,上海市发布《深化推动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强化市区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力度,打造特色产业和公共服务的新高地,推动新城进入“功能优化、资源集聚、功能进一步优化”的良性循环,提升新城承接主城区功能溢出的承载力、引领城乡融合发展的带动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辐射力。《若干政策举措》围绕产业引领、能级提升、要素保障、机制创新4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举措。

  深化推动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

  当前,新城建设已进入全面发力、功能提升的新阶段。围绕“产城融合、功能完备、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治理高效”的发展目标,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强化市区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力度,打造特色产业和公共服务的新高地,推动新城高质量发展跑出加速度,现制定如下政策举措。

  一、聚焦产业引领,推动新城高质量发展

  1.做大做强新城特色产业细分赛道。明确新城特色产业细分赛道,建立“一赛道一专班”工作机制,市区共同制定发展目标、配置各类资源,研究细分赛道专项产业政策。围绕细分赛道支持加快引进龙头企业,推进新设立的市属国企总部和所属重点企业落户新城,牵引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引导与细分赛道相关的产业平台和创新平台向新城集聚,优化完善产业生态。提升特色产业科技创新水平,支持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攻关,促进相关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放大政策组合叠加效应,进一步强化技术改造、工业上楼、智改数转网联等现有政策对新城细分赛道的支持。(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科委)

  2.谋划推动新兴产业应用场景落地。加快推进上海高级别自动驾驶引领区建设,创新车联网技术赋能,推动相关平台、功能及政策优先在嘉定、南汇、奉贤新城落地,有序开放新城智能网联汽车应用范围,开展智能出租车、智能公交等场景的规模化应用。在青浦、南汇等有条件的新城试点推动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物流配送、特色文旅、应急救援、智慧城市、低空通勤等场景开展商业应用。加快新城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用户侧储能典型场景落地,支持一批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在新城建设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应用。(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

  3.支持新城发展特色鲜明的文体产业。引导新城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户外文体活动。积极推动重大节庆、活动、赛事导入新城,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优化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审批管理和服务保障,市级部门联合发力,指导支持新城常态化举办户外音乐节等大型活动,拓展活动规模和辐射能级。依托新城现有文体设施,挖掘历史人文资源,推动商旅文体展联动发展。鼓励各新城与文艺院团长期合作,推动新城培育发展特色体育赛事和活动。支持将新城有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纳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入分配激励试点范围,支持新城所在区的区级文化场馆探索临展、特展收费模式改革。(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4.优化新城产教融合资源布局。聚焦新城特色产业,统筹布局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资源,引导重点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平台、相关学科专业等向新城导入。优化新城产教融合工作机制,依托园区建立实体化运作平台,推动新城内高校设立产教融合办公室,加强信息、项目和政策对接,支持高校和园区、企业共建概念验证中心和实验实训平台,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和高校成果就地转化。(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5.着力优化新城产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金融工具对新城产业的支撑作用,引导设立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国资基金,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园区授信等特色金融服务和产品,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信贷扶持力度,探索新城重点园区纳入科技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贷款试点。提升新城产业园区能级和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园区绩效评估,鼓励引入专业建设运营主体,推动园区集中统一管理,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支持新城产业园区用好基础设施REITs、企业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各类中长期融资工具。持续优化新城营商环境,聚焦细分赛道加强产业增值服务,用好“重点企业服务包”协调解决新城企业的建议诉求。(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聚焦能级提升,营造新城高品质生活

  6.支持新城基础教育创新发展。结合新城人口变化趋势适度前瞻性规划布局基础教育资源,提升软硬件配置水平。立足新城资源禀赋,创新办学机制,打造若干高品质、有特色、创新型的未来学校,在师资聘用和配置、校舍建设、用地指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统筹资源加快新城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建设,加快打造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7.深化完善新城医疗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全市医疗资源配置与布局,支持在新城建有院区的市属三甲医院加快优势学科向新城转移,条件成熟时,将医院总部向新城迁移。研究制定新城市级医院新建院区运行经费补助政策实施细则。深化新城医疗服务体系改革,探索建立以市属三甲医院新城院区为牵引的紧密型医联体,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以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为引领,加快市属三甲医院新城院区临床研究与成果转化能力建设,打造产学研医一体化发展集聚区。(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康中心)

  8.优化新城社区公共服务配置。支持新城规划建设全龄友好型居住社区,优化配置社区养老、普惠托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完善交通出行、医养结合等配套保障,提升新城宜居生活品质。优先在新城开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国家试点,鼓励新城探索嵌入式设施的可持续运营机制,推进跨领域公共服务资源统筹调配和共建共享。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房屋管理局)

  9.完善新城综合交通系统。编制印发新城所在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完善新城交通体系和规划布局,加快梳理落地一批新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按照45分钟到达中心城核心区目标,加快推进快速轨道交通线路规划建设。研究形成新城内重大交通廊道优化方案,促进重大交通廊道与城市空间融合发展,提升高快速路服务新城水平。优化公交车运营服务,着力提高新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责任部门: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10.持续优化新城生态环境。按照至2025年新城绿环体系初步构建、主脉全线基本贯通、重要节点基本建成的目标,加快推动绿环主脉贯通道和重要节点建设。依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动造林、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用地减量化等相关政策向新城绿环建设集聚。(责任部门: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

  三、聚焦要素保障,支持新城高水平建设

  11.加快推动新城城市更新。以新城范围内国有企业土地盘活利用为重点,建立综合价值评估和收储规划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相对成片土地开展市区联合收储,谋划导入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功能性平台。加快推进以老旧住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为主的城市更新。强化存量商务楼宇更新的市级统筹和区级联审机制,探索支持存量低效商务楼宇在一定过渡期内用地性质不变、用途转换,提升楼宇活力。重点鼓励转换为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和公共服务等功能。(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商务委)

  12.统筹优化新城各类编制资源。结合教育定编标准和相关区事业编制配置实际,动态调整优化事业编制资源布局结构,支持优秀教师向新城流动。深化新城所在区公立医院事业编制人员控制数试点,进一步盘活事业编制空编资源,积极适应新城教育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指导新城所在区加大各类人员编制力量的统筹调剂力度,为新城高效能城市管理和高品质公共服务提供编制资源保障。(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13.持续加强新城发展的要素保障。继续实施新城范围内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和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政策。研究一批助力新城发展的重点项目,安排市级财力给予支持。在新城范围内实施的总投资不低于2500万元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享受1.5个百分点的项目利息补贴。建立战略预留区及周边区域的常态化跟踪评估机制,为重大项目做好空间储备。加大对新城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持保障力度。(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人才工作局)

  四、聚焦机制创新,形成新城工作合力

  14.完善新城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市级层面统筹推进机制,聚焦重点任务建立工作专班,合力推动产业、教育、卫生等各类资源向新城导入,协调解决新城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优化人员流动机制,加大向新城引入教育卫生人才的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发展需要加强新城所在区与全市各领域的干部交流。深化区区结对机制,指导新城所在区(管委会)和结对的中心城区聚焦重点领域深化项目合作,在园区建设、数据统计和财税分享等方面开展探索。搭建区企合作平台,支持新城与市属国企、“链主”企业、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加强合作,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参与新城建设。(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

  15.优化新城考核评价体系。立足各新城特点,研究形成差异化监测指标,开展新城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加强新城经济社会运行监测。围绕推动工作任务落地,研究完善市区双向考核机制。(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16.加大新城宣传推介力度。建立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持续报道新城建设发展情况,形成新城宣传品牌。充分运用各类平台、活动开展新城城市推介,塑造“希望之城、未来之城”的城市形象。(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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