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0 16:24:00 股吧网页版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饶勇涉嫌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提起公诉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0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原副巡视员饶勇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一案,由青海省海东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饶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饶勇在担任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局长,兼任西宁市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