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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1 04:03:00 股吧网页版
建议摸清充电桩建设“家底”
来源:广州日报

  不久前,本报报道了广州市政协委员徐强在调研中发现,广州不少城中村存在村民私建充电桩,有一定的消防隐患一事。近日,本报记者再度跟随徐强委员走访广州市多个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发现,除了城中村外,广州市不少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建设的充电桩距离居民楼较近,有的距离居民楼只有1米多远,有的充电桩则建在小区公变房旁边。政协委员表示,这不符合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和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引》。他建议,应建立全市电动车充电桩台账,摸清全市充电桩建设“家底”;已建充电桩应明确管理主体,并加强日常检查。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肖欢欢实习生区子晴

  政协委员调研:

  部分小区充电桩距离居民楼只有1米多

  连日来,记者跟随政协委员走访了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海珠区的多个住宅小区发现,各小区所选择的充电桩建设企业各不相同。如今,一共有十多家充电桩企业在广州“跑马圈地”,他们在充电桩建设方式、收费标准等方面也各不相同。

  在文德南路某商铺前,建设有十多个插孔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根据不同功率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分别从0.5元/小时到1.4元/小时。记者看到,充电桩紧挨着马路,马路边上就停着几辆市民的小汽车,而距离充电桩1米开外,就是另外一家小商店,还有几位市民坐在小商店的门口吃东西。

  看到这样的场景,前往现场调研的徐强有些担忧:“第一,电动车充电桩就建在小汽车停车区的旁边,一旦电动车起火,旁边的小汽车肯定会受影响,一旦小汽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而且,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距离居民家和商店就1米多远,一旦电动自行车着火或爆燃,就会出现大火封路,消防安全风险同样不容忽视。”

  在距离该充电桩不远处,是另外一家充电桩企业安装的充电桩,同样安装在马路边上,距离店铺同样只有1米多远。并且,充电桩区域并没有配置消防设施,也没有摄像头。

  记者随后跟随徐强来到德政南路一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这个电动车集中充电桩紧挨着德政南小区供电房,距离旁边的居民楼也只有3米远,同样也没有配备灭火器和监控摄像头。“《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明确要求电动车充电桩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低于6米,对于老旧住宅小区防火间距可不低于4米。并且,这个集中充电桩紧挨着小区公变房,也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而相关建设标准明确要求,每个分支回路连接的充电插座不应超过10个。但这个充电桩的分支回路充电插座超过了10个。”徐强说。

  长期在一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刘先生也告诉记者,从消防安全的角度来看,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一般需要达到以下消防标准:充电桩区域内仅限于存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区域(车棚)内严禁外接电器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充电器、电池充电;充电桩区域内按规定配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由消防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器材性能状况和充电桩区域的防火安全;值班巡守人员每日对充电桩区域(车棚)进行1-2次防火巡查。但实际上,现在很多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很难达到这些要求。

  消防救援队专业人士:

  确有部分充电桩存在安全风险

  徐强将近期自己在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海珠区等多个区走访调研的关于电动车充电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和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李队长进行了交流。徐强把手机拍摄的照片给李队长看,李队长当即皱起了眉头。“这样把充电桩建在狭窄的过道中实在太危险了,直接建在窗户边上是明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李队长说,一旦电动自行车出现充电起火,有毒浓烟就会迅速通过窗户往住户家中蔓延,而且爆燃的电动车还会把逃生的路堵上。所以,正确做法是:不能将充电桩建设在居民楼窗户边上,充电桩如果建在距离居民楼这么近的地方,必须建设消防隔离墙,并且在旁边要配备专门的消防救援设施,比如干粉灭火器。

  李队长介绍,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引》都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但由于这两份文件都是参考性文件,不是政府法规,所以,没有那么强的约束力。“如果严格按照这两份文件的要求来建设充电桩,可能广州很多小区的充电桩建设都不符合要求。”李队长说,由于当前各个小区新建设的充电桩并不要求进行消防验收,所以,消防救援队也很难对每一处新建的充电桩都给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平时我们也会加大巡查力度,如果我们接到群众反馈的线索,或者我们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充电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我们也会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的社区和责任人进行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物业管理公司: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缺口大只能“先建了再说”

  海珠区某小区物业经理康平告诉记者,因为现在广州市多数小区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进入小区,也不允许把电池带回家充电,所以,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在建设时,通常首先考虑的是小区住户的电动自行车在哪里充电的问题,充电桩的安全性问题通常被摆在次要的位置。“的确,如果严格按照消防安全和建设标准,很多地方新建的充电桩的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因为实在找不到地方建,只好见缝插针,安全性上考虑不了那么多了。”康平说。

  康平说,小区充电桩建设通常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找到外面的充电桩建设企业来建设,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老旧小区或居民楼,则由住户(或房东)自己找外面的充电桩企业来安装,因为充电桩安装企业有利润空间,所以加装充电桩的基础设施基本上不用居民掏钱。

  康平表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安全主要是供电部门在把关,因为在加建时要向供电部门提出报装、增容申请。“现在很多小区的充电桩建成后,并没有专门的验收小组过来验收,建好了就直接交给居民充电了。我们的充电桩建了这么久,还没有哪个部门过来查验过。”他说。

  广州市另外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林经理也告诉记者,目前电动车充电桩能找到合适的地方建就已经很不错了, “基本上都是见缝插针,先建了再说。至于安全不安全,那是后话。”

  委员建议:

  应建立全市电动车充电桩台账已建充电桩应明确管理主体

  徐强曾多次前往国内其他城市进行电动车管理方面的调研。他表示,国内很多城市电动车基础设施建设较早,在电动车充电桩方面的建设管理经验值得广州借鉴。安徽省住建厅会同安徽省消防救援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全省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规定,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和危害。

  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风险等级,安徽省对既有住宅小区开展全面摸底并分类建立工作台账,重点对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等供需矛盾突出、充电安全隐患较大的小区进行集中建设。

  徐强建议,广州市住宅小区应该开展电动车充电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摸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设“家底”,尤其是老旧小区、城中村等电动自行车供需矛盾突出、充电安全隐患较大的区域,应该列入重点监管。

  徐强建议,要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列入常态化管理,确保所有的充电桩都有管养单位。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建比例要求,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小区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必须确定符合资质条件的充电运营商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维护管理充电设施,保证充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如果是住宅小区或居民楼自行建设的充电桩,应由居民委托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或充电桩施工单位自行建设、自行管理、自行负责。

  此外,徐强认为,在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选址和建设标准方面,应该进行统筹规划部署。为了盘活停车和充电资源,可以对小区现有地面地下、建筑架空层、停车棚等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进行安全状况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按建设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改造升级。对已经完成充电桩建设的既有住宅小区,应加强运维管理,授权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机构日常维护管理。落实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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