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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1 21:14:50 股吧网页版
私募洗牌:“出大于进”的管理人与“扶优限劣”的强监管
来源:中国经营网

  2024年,私募行业在爬坡过坎中已经走过了年中的关口。

  “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刘明(化名)在2024年2月一个寒冷的傍晚彻底搬离了位于北京三元桥地区的5A级写字楼。“我们算是中途掉队的人吧,关灯的刹那,只有一个感受,市场也好,管理人的预期也好,量能匮乏到极点。”

  刘明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作为私募基金的创始人,我尽力了。公司的私募产品已经根据净值金额返还给投资者,因为租期未满赔偿了写字楼物业大概60万元违约金,及时止损,彻底清盘了。”

  刘明的经历是上半年私募行业洗牌的一个缩影。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统计的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已有923家私募完成注销。

  一位券商营业部工作人员透露:“近期一些新发的私募产品已经把管理费从2%降到了1%,购买的门槛大多是100万元,也有一些是40万元起,但是很难卖出去。今年以来主要是海外存单、多空策略还可以,其他的基本卖不出去。但是头部私募的产品我们这里还没有降费的例子,因为大多是存量产品。”

  “调整”时代

  7月11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正式披露项下,最新的项目名为“润峡阳光(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底价320万元。根据其2024年的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5月31日,净利润-3.86万元。

  一位央企集团下属产权经纪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大型央企或国企每年都有一些审计整改事项或者非主营业务退出等安排,抑或项目到期等诸多因素下,私募基金类股权退出情况确实不少。

  刘明告诉记者:“大多数私募机构处在市场承压和募资艰难的双重困境之中。随着这几年资本市场的调整和震荡,一些规模较小或者投资水平不足的私募可能选择注销或者‘卖壳’,毕竟壳资源还是很珍贵的。”

  根据中基协的统计数据,上半年注销的923家私募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分别为290家、604家、28家;从注销类型看,由协会注销、主动注销、12个月无在管注销、依公告注销分别为522家、274家、117家、10家。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中基协的统计数据,上半年新登记私募有67家,2021—2023年同期新登记私募分别为331家、629家、396家;年内新备案私募产品共5624只,而过去三年同期新备案的私募产品分别有15220只、15490只、17500只。

  梳理最近四年的行业数据,“出大于进”的结构调整趋势进一步显现。截至2021年年末,中基协登记的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4577家,较2020年年末增加16家,同比增长0.07%,私募基金管理规模19.78万亿元,较2020年年末增加3.80万亿元,同比增长23.81%。截至2022年年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3667家,同比下降3.8%;截至2023年年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1625家,同比下降8.6%,私募基金管理基金规模20.58万亿元。截至2024年5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0860家,管理基金规模19.89万亿元。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首席专家刘健钧对记者表示,对私募基金实施适度监管的目的,是防范过度使用杠杆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管理人失信行为侵害投资人权益,并促进形成风险控制机制。

  刘明坦言:“清盘当然不是我们预期的结果,我们需要面对客户逐渐下降的风险偏好,也要承受越拿越亏的权益持仓情绪,在经历了管理人逐渐下降的净值水平和市场越来越低的量能拉锯后,我们确实坚持不下去了。”

  “从国际经验看,创投基金及新兴小型基金规模虽小,却是支持创业创新的中坚力量、维持行业持续发展的源头活水。”刘健钧认为,欧美私募基金业已很成熟,但每年有10%左右的老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行清算,每年又有10%左右的新兴机构诞生。正是这部分新兴机构不断诞生和由小到大,才维持了行业活力。

  落实“扶优限劣”

  6月21日,中基协发布《关于注销山东美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公告显示,山东美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7月5日,中基协因上海一扇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非专业化经营”的违规行为,对该公司作出“警告”的纪律处分。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1日,2024年中基协发布了100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公示了39份异常经营名单。在私募行业“扶优限劣”的政策背景下,基金管理人必须合规运作的强监管态度愈加强硬。

  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实施了近九年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私募条例》”)于2023年9月1日正式施行,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首部行政法正式落地。

  刘键钧在《构建私募基金法规体系需处理好八大关系》一文中称《私募条例》“提升了《私募办法》的法律层级,对《私募办法》的诸多基本条款作了修订完善,对于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具体而言,《私募条例》坚持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划定监管底线,全流程促进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突出对关键主体的监管要求,全面规范资金募集和备案要求,坚守“非公开”“合格投资者”的募集业务活动底线,落实穿透监管,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2023年7月14日,中基协发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则》,明确了中基协对私募管理人实施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的具体要求。同日,中基协发布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处理指引》,对失联处理工作进行全链条梳理规范,从制度层面有效衔接前端日常管理以及后端处置出清,建立健全常态化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体系,分类施策、“扶优限劣”。

  强监管的思路一直在延续。2024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信披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信建投非银与前瞻研究首席分析师赵然认为,此次发布的《信披规定》对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相关监管安排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细化,是对私募基金行政监管规则体系的进一步补充完善。

  实际上,信息披露既是《证券法》的奠基性制度,也是证券监管的核心制度。针对一些风险事件反映出的行业信息披露方面的薄弱环节,《信披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规范要求,如要求对未托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展审计等。

  根据私募排排网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股票私募上半年业绩表现欠佳。有业绩记录的13749只股票策略产品,上半年收益率均值为-4.34%,但是100亿元以上规模股票私募实现了正收益。

  刘明认为,监管的不断收紧可能是导致注销数量增加的原因之一,包括加强备案审核、提高准入门槛等措施会令一些不符合或无法满足新规定条件的私募基金选择注销。另外,资本市场下行的大环境也使私募基金资产管理难度加大,头部私募和中小私募之间的分化愈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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