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恶性低价竞争!阿联酋公布竞争法细则
来源:财联社
7月11日,阿联酋经济部举办媒体简报会,回顾关于竞争监管的2023年第36号联邦法令。简报会上提到,该法令禁止在生产、转让和销售环节中,实体机构提供或实行极低的价格,将其他企业或其产品排除在有关市场之外。
该法令也旨在促进和保护竞争,打击垄断行为,抵制对阿联酋消费者有害的经济集中。
法令明确指出,经济集中(指特定行业内少数公司占据主导地位)是指机构将财产、权利、股权、股份或义务的所有权或收益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合并或收购给另一个机构,使其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机构的任何行为。
在阿联酋经营的企业需向经济部竞争和消费者保护司提交经济集中申请。该部门将确定特定的收购或合并不会导致申请人在阿联酋市场中占据超过限定的主导地位或控制权。
需提交经济集中申请的情形有两个门槛:一是其年销售金额超过了内阁设定的金额,二是其市场份额超过限额。
阿联酋经济部将与地方当局沟通并进行检查监督,也可在接到举报时采取行动。针对垄断或反竞争的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阿联酋内阁正在制定中。
阿联酋经济部副部长阿卜杜拉·阿尔·萨利赫表示,新法规通过维护充满激励的企业营商环境,打击垄断行为,有助于提升效力、竞争力并保护消费者利益。
经济部方面还表示,目前经济部正在努力开发一个更灵活可持续的竞争体系,推出更多的开创性立法、倡议和计划,使阿联酋在未来十年内成为新经济的全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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