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发展十年之际,7月12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川渝两地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10周年”新闻发布会,通报十年以来川渝两地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重庆高院副院长王中伟介绍,2014年至2023年是重庆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人员精准化、救助方式多元化”发展的十年。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79件,决定救助2044件,救助2723人次,救助金额7743.50万元。
王中伟表示,重庆地方司法救助规范体系逐渐完善。2014年出台《重庆市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2016年出台《关于规范司法救助标准和生活困难认定条件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司法救助办理程序,细化司法救助金量化标准、提升司法救助办案质效,做实做细“应救尽救”。
在争取司法救助案件审批权限下放方面,2017年开始,除司法救助金额超过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工资总额的司法救助案件外,其余救助案件由案件承办单位依法决定,不再报同级政法委审批,简化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流程,缩短了司法救助金发放时间。
发布会上,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重庆法院自行研发司法救助智审平台,实现了司法救助案件启动、困难情况核实、救助资金发放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全过程自动留痕,实现了精准、高效、公平救助,该平台的使用在全国尚属首例,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重庆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数字化建设,通过数字手段尽早发现困难群众,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工作,实现对困难群众司法救助的全覆盖;进一步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常态化运行的大救助格局。重庆法院将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互享互通、工作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将困难当事人信息推送给负有特定救助义务的职能部门,协调相关部门接力救助,形成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共同发力的大救助格局。
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川渝法院司法救助协作交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力保障困难群众的权利,共同守护川渝两地人民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