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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2 22:31:30 股吧网页版
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四部门联合发布
来源:券商中国

  7月12日,商务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从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加强外资金融服务保障、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优化支付结算环境、做好风险防控等5方面提出11条政策措施,强化商务和金融协同,形成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合力。

  解决“老问题”“新梗阻”

  《意见》提出,要推动外贸质升量稳,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其中既涉及传统货物贸易,也包括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等新内容。

  针对今年政策层面多次提及的跨境电商等外贸新动能,《意见》提出,要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围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更多供采对接、市场推介、品牌培育、标准合作等公共产品服务。聚焦外贸供应链国际合作,协力拓展供应链金融和产业链承保。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基于真实可信的订单流、物流、资金流等数据要素,为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方面,《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进一步带动社会资本投资。适应贸易数字化发展需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商标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服务,探索将更多数据要素纳入承保评审服务。

  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表示,结合调研情况,《意见》中的政策举措除了着力解决经营主体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老问题”,还要解决融资堵点、结算卡点、风控痛点“新梗阻”。

  在支付结算方面,《意见》明确要优化跨境人民币服务,引导银行机构持续优化跨境人民币融资和结算产品,对有实际需求的境外企业优先采用人民币贷款,更好满足重点领域跨境人民币使用需求。同时,帮助企业应对汇率风险,支持银行机构优化汇率避险服务,研究丰富小币种套期保值工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动政银企担多方联动,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外汇套期保值成本。鼓励保险机构发挥在资信调查、国别风险研究等方面优势,为企业识别境外客户风险提供更加有力支持。

  在风险防控方面,《意见》指出,对于跨境贸易,银行保险机构应结合企业历史贸易记录合规情况和贸易单证,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严防虚假贸易。对于技术进出口环节,银行机构应加强对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许可证的核验。对于对外投资合作项目,银行保险机构应密切关注项目建设和经营情况,完善风控相关规章流程,妥善防范各类风险。

  强化商务、金融协同

  前述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指出,此次《意见》的一大特点在于协同发展,加强商务与金融系统常态化沟通交流,做深做实“总对总”“分对分”合作,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与金融深度融合互促发展。

  为推动各方形成合力,《意见》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为银行保险机构提供有力信息支撑。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推出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方案和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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