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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6 21:22:20 股吧网页版
监管严查“财富管理”三类违规 国融证券两家营业部接连被罚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随着财富管理业务“线上化”的推进,部分券商营业部的合规漏洞有所凸显。

  近日,福建证监局分别对国融证券福州东街证券营业部及两名时任员工出具了警示函。原因是该营业部被查出五项违规行为,其中有两项违规与开展网络直播投顾业务有关。

  无独有偶,7月初,内蒙古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国融证券乌兰浩特兴安北大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中心任务”基调下,针对券商投顾、营业部的监管日趋严格,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继5月券商财富管理业务“罚单”频出之后,6月以来,包括国融证券,财信证券、世纪证券、光大证券、中泰证券、东海证券、安信证券(已更名为国投证券)在内,至少有7家券商由于营业部或从业人员违规而被监管“点名”。

  监管严查的方向有三个方面:一是投顾业务违规;二是营业部人员管理不到位;三是营业部合规管理漏洞。

  问题一:投顾业务违规

  国融证券营业部收到的两张罚单均与投顾业务违规有关。

  7月11日,福建证监局官网披露了《关于对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与国融证券福州东街营业部一同被出具警示函的还有该营业部时任负责人聂某某及一名员工池某某。

  据悉,福建证监局经查发现国融证券福州东街营业部存在五项违规行为:

  一是组织证券投资顾问人员与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合作开展网络直播投顾业务,个别投资顾问与第三方公司按投顾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收益分成;二是未按规定保存投顾业务资料;三是个别员工存在未取得证券投资顾问资格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的行为;四是个别投资顾问安排他人顶替通过网络开展投顾业务;五是营业部负责人为规避内部管理规定,借用内部其他员工名义挂靠客户并通过私下转账方式获取相应业绩提成。

  除了上述营业部,近期,国融证券位于乌兰浩特市的一家营业部也被查出存在违规展业行为。

  7月5日,内蒙古证监局官网公布了其对国融证券乌兰浩特兴安北大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营业部被查出:原客户经理刘某某在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操作他人证券账户、向客户发送回访内容并提供答复口径的行为。监管方面认为,这些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

  另外,还有证监局直接对违规展业的投顾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如6月11日,江苏证监局对王某出具责令改正措施。原因是,监管方面查出,王某在东海证券常州博爱路营业部工作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

  同日,深圳证监局对陈某某出具警示函。据悉,陈某某在安信证券工作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在未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且未担任投资顾问岗的情况下,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建议。二是在向投资者提供期货投资建议时,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并分担投资损失,谋取不正当利益。

  问题二:人员管理不当

  除了合规管理失控,人员管理不当是券商营业部容易触碰的另一条“红线”。

  例如,近日,财信证券重庆新溉大道证券营业部被查出:在聘任员工陈某时,未严格履行任职考察主体责任;同时,对陈某、邓某两名员工在营业部任职期间执业行为管理不到位。

  具体来看,陈某不仅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向投资者开展投资顾问业务,还在2023年入职财信证券重庆新溉大道营业部时虚构个别工作经历。而邓某在上述营业部工作期间,存在出借本人的证券投资顾问登记编号等个人信息给他人使用,用于开展相关业务的情况。

  基于此,上述营业部及两名员工均被重庆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此外,也有券商被查出对经纪人管理不到位。

  6月中旬,厦门证监局对世纪证券厦门分公司出具警示函,理由是该公司“对经纪人管理不到位,存在经纪人未按照《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执业地域范围展业的情形,执业地域范围与公司的管理能力及客户管理水平不相适应。”

  问题三:合规管理存漏洞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一家券商营业部旗下多类业务同时存在违规行为,该营业部可能会被监管认定为合规管理不到位。

  7月1日,深圳证监局对光大证券股份深圳新园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监管方面查出,该营业部存在三项问题:一是柜台人员在未全面交付使用的营业场所办理业务,现场未悬挂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是大部分人员在营业场所以外地点办公;三是未及时向深圳证监局报告影响营业部经营管理的重大事件。

  深圳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规定。

  此外,6月5日,山东证监局对中泰证券出具警示函。

  山东证监局指出,中泰证券个别员工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未担任投资顾问岗位的情况下私下向未与公司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和具体股票买卖推荐的行为;个别员工存在通过个人微信向客户发送融资融券业务资质评估问卷答案、创业板权限知识测试答案和科创板权限知识测试答案的行为。以上事项,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相关规定。

  同时,涉及上述相关违规行为的两名从业人员也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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