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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6 21:32:40 股吧网页版
“收储”阵容再添一城 新乡开展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工作
来源:大河财立方

  “收储”商品房又有新消息,河南一地级市“出手”。

  7月16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新乡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获悉,7月15日,新乡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含公寓)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2024年第一批)(以下简称公告)。

  “这是响应‘中央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具体政策措施。把‘保障房’和‘去库存’结合在一起推进,这也是下半年全国各地重点要做的工作。可以看到,以新乡为代表的河南各城市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大河财立方记者表示。

  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新乡市正在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含公寓)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现向社会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含公寓)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

  公告明确了本次征集项目范围及期限。收购区域为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环线内(即北环以南、东环以西、西环以东、南环以北)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含公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在收购主体及价格方面,公告称由新乡市人民政府选定的市属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含装修、智慧化建设),加不超过5%的利润。

  在收购房源要求方面,公告显示,原则上以楼栋为基本单位,整栋楼收购。收购房源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房,相关手续齐备,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房源所属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单套建筑面积以90(含)平方米以下为主(比例为70%),最大户型建筑面积120(含)平方米,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

  大河财立方记者发现,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在全国多地已进行了探索和实践。通过“收储”方式消化存量房产已成为当下房地产“去库存”核心政策之一。

  早在2023年1月,央行创设1000亿元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在重庆、济南、郑州、长春、成都、福州、青岛、天津8个城市开展试点,支持批量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来自中指研究院监测信息,今年二季度以来,湖北、宁夏等省份,昆明、南京等城市明确可以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住房,贵阳、惠州、临沧、大理、杭州等城市或城市部分区域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由国有企业在部分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会上明确表示,各地要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此前,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向县级以上城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意味着该政策适用范围明显扩大,或将在全国铺开。这说明房地产领域,保交楼、去库存到了全面攻坚战阶段。

  “通过收购市场未售新房来改建保障房有多重利好:第一,有利于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好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促进房产资源合理配置;第二,有利于市场库存的去化,缓解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去库存效果最为直接;第三,多地将‘收储’对象定为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也将有利于促进房企加快项目竣工节奏;第四,房企出售已建成商品房后,回笼资金可用于支持在建工程,助力保交房。”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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