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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7 15:29:10 股吧网页版
多家信托公司公告澄清!未与第三方非金融机构合作
来源:信托百佬汇

  又一家信托公司发布公告,澄清未与第三方非金融机构合作。

  7月16日,天津信托发布声明表示:“近期,我公司(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现有个别微信公众号、非金融机构及个人等未经我公司授权,擅自发布我公司信托产品信息。”

  对此,天津信托严正声明,“我公司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微信公众号或第三方非金融机构推介、销售我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甄别,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我公司官方网站或致电我司各地财富中心电话查看、咨询信托产品相关信息。任何未经授权擅自发布含我公司发行信托产品相关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我公司将保留采取法律行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实际上,天津信托并非近期发布澄清公告的个案。近期以来,西藏信托、国民信托、陕国投等公司均有类似声明发布。

  6月26日,陕国投在官微紧急发布《关于第三方机构违规销售的严正声明》,称该司未曾委托第三方代销信托产品。

  陕国投声明中向消费者表示,近期公司发现有个别网站、非金融机构等未经授权,擅自发布该司信托产品信息,因此严正声明,公司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第三方非金融机构或网站推介、销售该司发行的信托产品。请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

  陕国投表示,任何未经授权擅自发布含该司发行信托产品相关信息的机构和个人,该司将保留采取法律行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月30日,国民信托发布声明表示未委托或授权非金融机构推介、销售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亦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通过互联网等线上渠道公开发布公司产品信息。公司正在发行募集的或已成立的全部信托产品信息的线上发布渠道仅限公司官方网站。

  7月11日,西藏信托发布声明称,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通过某些网站和平台公开宣传该公司的信托产品信息,并诱导投资者添加私人联系方式。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及公司合法权益,西藏信托在声明中表示,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该公司信托产品信息,从未允许任何非金融机构或个人代理推介销售该公司信托产品;不对任何未经该公司授权制作或发布信托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西藏信托还提示广大投资者增强风险识别及防范意识,切勿相信非该公司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托百佬汇曾于6月25日报道,部分信托公司日前再次收到监管部门窗口指导,要求全面暂停第三方代销业务。有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坦承,他们所收到的是属地监管的口头通知,后续监管部门或有相关文件下发。(详见部分信托公司再收窗口指导:全面暂停第三方代销业务,影响多大?)

  据悉,目前信托产品销售渠道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信托公司直销,第二类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代销,第三类为第三方代销渠道。但由于第三方代销存在诸多风险隐患及监管盲区,在此次窗口指导之前,监管部门已经三令五申不允许信托公司委托第三方代销信托产品。

  原银保监会在颁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曾明令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原银保监会出台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防止第三方非金融机构销售风险向信托公司传递;随后配套下发的执行细则,进一步明确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以提供咨询、顾问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计划,切断第三方风险向信托传递的渠道,避免法律风险。

  中国信托业协会曾表示,在规范信托推介销售方面,监管早已明确禁止第三方违规推介代销。以上提到的第三方机构,是指不持有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牌照,既不纳入银保监会或证监会监管,也不属于金融机构,因此均不能推介销售信托产品。信托消费者在购买信托产品时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通过一些正规金融机构渠道认购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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