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7 17:31:20 股吧网页版
小心“陷落”!近120种陷落型食虫植物在辰山植物园展出,有你没见过的茅膏菜、猪笼草
来源:周到 作者:郁文艳

  茅膏菜、猪笼草、瓶子草……你一定知道这些食虫植物的存在,但是,你真正见过它们吗?即日起至8月28日,近120种陷落型食虫植物在辰山植物园展出,其中有部分是珍稀濒危食虫植物,十分罕见。 珍稀濒危食虫植物展出

  陷落型是食虫植物的主要捕食方式之一,就是让虫子掉落入瓶子状的捕食叶中,然后把它们“吃掉”。目前,辰山植物园收集的陷落型食虫植物共4科7属215种(含品种),此次展出其中的近120种。

  展馆内,以盆栽及组合形式展示陷落型食虫植物,将不定期展出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评定为濒危物种的马来王猪笼草、易危物种二齿猪笼草、绿瓶子草等。

  二齿猪笼草是分布于婆罗洲西北部的一种低地猪笼草,最显著的特征是它两个酷似蛇牙的尖齿。

  二齿猪笼草与一种弓背蚁形成复杂的互利共生关系。弓背蚁在二齿猪笼草粗壮的空心笼蔓中筑巢并从笼中获取食物,而二齿猪笼草可以从弓背蚁的排泄物和死体获得营养。

  大群的弓背蚁会将笼内的猎物拖出来享用,从而防止了笼内的昆虫尸体积聚腐烂后加速捕虫笼的腐烂和枯萎。弓背蚁也会清理猪笼草上的真菌和防止捕虫笼受到象鼻虫及其他节肢动物的侵害,使其能健康生长。

  二齿猪笼草

  绿瓶子草目前只生存于美国阿拉巴马、乔治亚州和北卡罗莱娜三个州。人类的过度采集,在某些地区已导致了该植物的完全消失。

  辰山植物园自2017年引入该种绿瓶子草的种子,经播种繁殖后现已有一定的数量,这次展览将其对外进行展示。

  绿瓶子草

  还有一种阿里猪笼草也很有看点。它仅存在于基纳巴卢山国家公园,生长于海拔2000米开阔处的矮小植被中。

  阿里猪笼草为豹斑猪笼草与马来王猪笼草的自然杂交种,继承了父母双方的性状,特别是继承了马来王猪笼草捕虫笼巨大的尺寸,可高达35厘米,宽至20厘米。马来王猪笼草的其他杂交种都没有可以与之媲美的捕虫笼。

  阿里猪笼草

  同时,馆内还展出了经过辰山园艺专家多年精细栽培及造型的大型园艺种,这些种类中有的“身长”能与成人手臂长度相当,有的捕虫笼比普通人脸还大,有的“长”出凶猛的“牙齿”。

  心灵手巧的园艺师们还独具匠心地以“微盆景”形式,从另一个视角呈现出食虫植物精细之美。

  食虫植物的花也很美

  在肉食部落这个展区,主要展示高地猪笼草、圭亚那高原的卷瓶子草属植物及墨西哥捕虫堇等需冷凉环境的食虫植物,以及瓶子草、茅膏菜、捕虫堇等600余株辰山植物园收集的其他食虫植物,构成了一个“肉食部落”。

  爱丝捕虫堇

  塞佛士捕虫堇

  食虫植物的花虽小,但特别精巧,为了让游客不错过它们的美,设计师们特地将猪笼草属、瓶子草属、狸藻科、茅膏菜属、太阳瓶子草属5类植物的花印在纱幔上,悬垂于“肉食部落”上空,让游客换种方式、换个角度欣赏食虫植物之美。

  干花探秘婆罗洲

  本展区共展出食虫植物30种100余株,主要展示了低地猪笼草,其中不乏具有大型捕虫笼的品种,包括维奇猪笼草、小猪笼草、刚毛猪笼草、莱佛士猪笼草等分布于婆罗洲的物种,还有能捕食昆虫同时具有消化枯叶能力的苹果猪笼草,更有在中国分布的唯一一种猪笼草——N.mirabilis。

  维奇猪笼草为加里曼丹岛特有种,附生在高大的树木上,遍布植株的细毛可以帮助维奇猪笼草的叶子紧紧扣住树干,就像一个人用手臂抱住树干一样往上爬。这种生长习性在猪笼草中独一无二。

  维奇猪笼草

  展区空间布置将草书作品、纸艺作品运用其中,用皱纹纸制作了猪笼草及卷瓶子草的纸制品艺术装置,猪笼草及瓶子草的干花作品及食虫植物科学画都提升了展览的艺术性及观赏性。

  皱纹纸做的纸艺作品食虫植物小知识

  1875年, 英国著名生物学家达尔文描述了一种会“吃”昆虫和节肢动物等来补充自身养分的植物, 并将称之为“食虫植物”。

  食虫植物大都分布在酸性的、多沼泽的、泥煤似的地区, 由于生长环境缺少重要的氮元素, 它们就在物竞天择中进化出了吸引、捕捉、消化猎物的本领来获取氮元素。目前已知的食虫植物大约有630种,分布在10个科, 常见的有茅膏菜科、猪笼草科、瓶子草科、狸藻科等,不同的食虫植物有各异的捕虫方式。

  陷落型捕虫方式是食虫植物最主要的捕虫方式之一。陷落型的食虫植物都有类似瓶子状的捕虫叶,使昆虫掉落其中。有的捕虫瓶上方还有个瓶盖,上面分布着蜜腺,用于分泌甜味的粘液以吸引昆虫。捕虫瓶中含有雨水和消化液,能淹死小虫并分解吸收。陷落型的食虫植物目前有:瓶子草科、猪笼草科、土瓶草科、附生食虫凤梨属、地生食虫凤梨属。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