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8 20:20:10 股吧网页版
上海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成立 首批汇集50余家成员单位
来源:上观新闻

  7月18日,上海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成立仪式在星旅远洋·鼓浪屿号上举办。该共同体以打造面向全球的邮轮争议解决中心和推动提升涉外邮轮法律建设水平为目标,汇集行政机关、口岸单位、司法机关、法学院校、仲裁机构、行业协会、邮轮企业等首批50余家成员单位,将构建以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为核心、“一站三中心”(即上海海事法院国际邮轮港审判工作站、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邮轮运输仲裁中心、宝山邮轮法律服务中心和泛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为支撑的工作格局,加快形成邮轮争议解决高地、邮轮法律服务高地和邮轮法治人才培养高地。

  活动现场,宝山区政府与上海海事法院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围绕“提升邮轮法律服务能级、搭建邮轮法律信息交流平台、发挥宝山邮轮法律功能示范效应、打造邮轮法律研究高端智库”等四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交流。

  当天还发布了《上海市宝山区邮轮旅游合规指引》,其适用于邮轮设计建造企业、邮轮运营企业、港口码头服务企业、旅行社等与邮轮旅游产业紧密相关的企业以及个人,详细列出了适用主体的行为模式、法律后果等。

  围绕“高质量法治建设与国际合作下的邮轮经济发展”主题,专家们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出发,深入探讨了法治建设对邮轮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及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下一步,上海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将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开展工作,重点在优化争议解决服务、发挥司法保障职能、打响邮轮法律品牌、打造高端研究智库、建立交流研讨机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等六发面持续发力,不断引领示范中国邮轮产业健康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