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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3 01:20:40 股吧网页版
受理涉诉案件300余起,上海金融法院护航科创板发展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余继超

  今年7月22日,是科创板鸣锣开市五周年的日子。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集中管辖涉科创板证券案件的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积极回应科创板改革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截至目前已受理涉科创板案件300余起,涉16家上市公司,总标的额近14亿元。

  强化规则创设、机制创新

  设立五年来,科创板上市公司已突破573家,IPO募集资金9108亿元,再融资募集资金1581亿元,合计超1万亿元,汇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成为“硬科技”企业上市的首选地和新质生产力培育的“主阵地”。

  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妥善化解科创金融类纠纷,培育具有规则创设意义的典型案例,为交易主体明确规则预期。针对科创企业存在研发投入高、投资周期长、收益不确定等特点,上海金融法院厘清科创板信息披露义务,提高科创市场适应性和灵活性。

  如在涉北京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中,上海金融法院通过论证安全港原则的应用范围,对存在重大差异的预测信息与虚假陈述作出区分。在查明信息披露内容充分揭露风险、没有误导性的情况下认定诚实守信的善良发行人免于承担民事赔偿,为合理界定科创企业发布预测性信息民事责任提供典型样本。

  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庭长朱颖琦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经法院审查不存在所依据的基本假设和选用的会计政策等编制基础明显不合理、对重要因素未作充分风险提示、未履行及时更正义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构成虚假陈述、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虚增利润、虚构合同等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行为,上海金融法院树立严惩违规的规则导向,从严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行为。在涉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中,泽达易盛公司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上海金融法院创新“投保机构参与证券群体性和解+中介机构申请当事人承诺制度窗口期调解”工作机制,投资者获2.8亿元全额赔付,被认为是公司退市后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的“范本”。

  此外,在首批科创板企业上市交易第二天,上海金融法院即发布《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3条,从完善专业化的审判机制、健全证券群体性诉讼机制、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证券侵权责任落实、加大涉科创板案件执行力度、依法保障证券监管机构行使职权等多个方面,积极创新探索金融审判机制,并建立“快立、精审、速执”通道,提升涉科创板公司诉讼便捷性和高效性,为公正高效审理科创金融新型案件奠定基础。

  强化协同治理、共治共享

  随着科技创新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科创金融的“跨域性”特点也愈加突出。打破“信息壁垒”,让企业相关信息在行业、监管、司法领域间得到有效传导,不仅利于纠纷的化解,对于优化金融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是大有裨益。

  上海金融法院通过衔接联动、深化合作,最大限度凝聚科创板治理法治合力。一是锚定科创板案件“前沿性”,赴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等走访调研,形成《中国式科创金融发展司法保障相关问题研究》《科创板与试点注册制相关问题研究》等成果,促进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深度融合,为科创板企业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的理论支撑。

  二是聚焦科创板案件“融合性”,创新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善治机制,建立科创板企业涉诉信息常态化通报机制,促进行业信息和审判动态有效传导、重大案件和重大风险协同处置。持续强化数字赋能,建立资本市场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协同治理数据推送应用场景,收到上海证监局来函感谢。研发涉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监管社会治理场景,相关决策报告被上级相关部门采用。

  三是聚焦科创板案件“跨域性”,牵头与苏浙皖四家中级人民法院建立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机制,共同发布《关于服务保障科创金融改革的司法倡议》。积极与长三角地区监管机构开展治理协作,比如,上海金融法院在上述涉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件中,主动对接浙江证监局,实现沪、浙两地调解机构联手调解,纠纷化解平均耗时一个月,着力打造司法监管“长三角一体化”协同样本。

  今年5月,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司法监管跨域协同,妥善化解了一批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件。案涉科创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在浙江杭州,系列案可能涉及投资者数量、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前因后果……这些必要的信息在法院收案之初并不明朗。

  为了更快、更全面地了解相关信息,得益于强大的“共享共治”朋友圈,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庭庭长徐玮拨通了浙江证监局投保处的电话。在说明了案件情况后,投保处负责同志欣然应允,随即表示:“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配合法院,争取纠纷圆满解决。”

  在浙江证监局相关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案件承办法官杨立转很快掌握了上市公司的全部信息。不仅如此,在浙江证监局的大力支持下,案件最终由沪、浙两地调解机构联手调解,纠纷化解平均耗时1个月,投资者人均获赔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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